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公安派出所行使对城镇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职权。这是消防工作改革的重大突破,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抓重放轻”新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一年多的实施,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各地发展并不平衡,少数地方仍停留在上级公安机关抓一抓,公安派出所动一动的被动接受局面,没有形成一以贯之的良好工作态势。因此,笔者就宁波基层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本文,希望借此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的落实。一、当前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简介:2004年1月6日至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回顾总结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今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在挑战和机遇面前,更新观念,理清思路,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努力开创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