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通过旅行社外出旅游已成为一种新的时尚,旅游业的发展亦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旅游市场在不断扩大。但是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由此造成旅游者伤亡事件屡见不鲜。此类事故发生后,往往牵扯到多方的责任,尤其是对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责任划分较为复杂,同时也影响着受害者追偿程序的进展。司法界关于此类赔偿责任的论述颇多,观点也不尽一致。笔者拟对此问题展开论证。
简介: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冒牌车主窃走送修车辆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对送修汽车管理不善的汽车4S服务商全额赔偿车主15万余元。
简介:乘客到机动车道上拦乘出租车发生车祸,责任由谁承担?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决打的乘客承担80%责任。
简介:2003年底,邓某驾驶无牌证三轮摩托车搭乘刘某等五人,在行驶过程中右侧翻后与相对方向驶来由叶某驾驶的大客车相撞,致刘某等五人受伤,刘某之伤经经鉴定属一级伤残。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邓某驾驶无牌证三轮摩托车搭乘刘某等五人,在行驶过程中向右侧翻后与相对方向驶来的叶某驾驶的大客车相撞,造成刘某等五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邓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便对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做了10条明确规定:一、客运出租汽车公司所有出租车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由出租汽车公司根据事故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
送修车辆被偷 4S店承担全责
到机动车道打车出事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可否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未过户发生事故出卖方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