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摘要】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做好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根据时代发展的需求特点,档案法修订势在必行[1]。202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历经15年修订的新《档案法》[2],这是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起实施后的第一次修订,对档案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标志着档案工作发生了新的变革与转型。新《档案法》不仅着眼于当前档案工作的改革,而且指出了未来档案工作的方向,各级单位应以新《档案法》的实施为契机,促进档案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档案工作的创新发展。
简介:科研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经历的时间可能是几年甚至十几年,这样长的周期如果没有有效的档案工作方法,要保证一项科研成果档案的齐全完整。是十分困难的。科研档案是在科学研究管理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的原始记录。医学科研档案是国家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实践的真实记录和反映,是深入进行医学科学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它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医院的医学科研档案管理,为临床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发挥科研档案的自身价值,促进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
简介:目的探讨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者的疾病种类、精神状态及性防卫能力等因素,为更好地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自制调查表对94例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女性受性侵害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中以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为多见(69.15%),其次为精神分裂症(14.89%)、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7.45%)等。59.58%性防卫能力丧失,32.98%性防卫能力削弱,而具有性防卫能力者仅占6.38%。在所有案例中,罪犯多数为受害人所熟悉的人,且多发生在受害人或罪犯家里,犯罪分子常采用食物诱惑或以言语威胁为手段,表明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与其性防卫能力丧失或削弱有关。结论女性精神病患者性防卫能力多丧失或削弱,犯罪分子常以她们作为性侵害目标,为更好的保护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在司法部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社会及其家属还要加强对女性精神病患者的性教育及监护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