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由于对工程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过于单薄与模糊,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阴阳合同”乃至严重的工程纠纷。针对此类现象,本文站在最高法立法初衷的角度,结合《行政法》“合法行政”的原则,对其法律效力进行分析。
简介:摘要:我国的建筑业进入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建筑业每年会发生大量的工伤事件,造成重大伤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几年,伴随着各种建筑物的构造性形式、造型多样化,新颖、个性化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严格,国家也把以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作为重要的工作,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重大危险源控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写进了《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监控、评估,并制定应急方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已成为建筑企业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关系中,总包单位负有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同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包单位负有向总包单位开具工程款发票的义务。现实中,总包单位出于节税的目的,常会利用自己的缔约优势要求分包单位向其开具材料款发票而非工程款发票。这种约定的效力如何?总包单位如何通过合法路径实现自已的节税目的?笔者通过本文对这两个问题予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