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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贯穿于数千年艺术管理全过程的俗雅之争,其教训是应该永记不忘的。艺术的雅化也是错误的管理政策所导致的恶果。我们切不能重蹈复辙。在原始社会中,艺术与生活紧密结合,艺术之树是长青的。进入奴隶社会,才出现专为宫廷服务的乐舞,至周代才创造了完整的雅乐体系,制定了整套的帝王祭祀天地、祖先,朝贺、宴享等大典所专用的六乐六舞。儒家奉之为最高典范。由于它具有“中正和平”“典雅纯正”的特色,后世给了以“雅乐”的美名。而历代的封建统治者取得政权后,都循例制礼作乐,以颂天地祖宗之德,歌本朝武功文治之高,示朝仪宴享之威武华贵。这种乐舞后来统称之为雅乐。而活跃在民间的各种艺术形式虽

  • 标签: 雅化 宴享 制礼作乐 本朝 艺术管理 封建统治者
  • 简介:20世纪下半叶以来,政治家们越来越强调政策制定应当有可靠的依据,在这种背景下,政策分析成为了一个新兴的学科。最开始使用政策分析的主要是国家核心部门,之后其他部门,包括制定文化政策的部门,都开始使用这一方法。政治分析使得文化政策能够产生预计的效果。但是,在确定新的计划和策略以及研究文化政策研究机制时仍然存在许多障碍。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政治倾向对文化政策研究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以下几种观念中:(1)政府经常将艺术完全当做是国际利益的一部分;(2)文化政策没有被当做一种公共政策来看,一般都认为文化政策针对的是文化领域,文化领域中人们的行为是自发的;(3)由于文化领域中各个部分存在显著的功能区别,因而文化是一个特殊的部分,具有自我再制能力,对其进行观察本身可能就是一种干扰;(4)文化行政管理需要复杂的管理手续和审计流程,这是社会管理和控制的原则;(5)在对公共资金进行分配的时候,同行审查机制很容易被误用,成为政治家无视文化领域的托辞。本文认为,以上五点导致文化政策过于被动,文化研究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为了去掉文化政策的神秘感,制定文化政策时需要更多的事实依据、数据和其他证据。通过协调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文化活动参与者的内部和外部各个不同部分,能够促进文化和社会之间的去分化过程,减小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差距。本文以斯洛文尼亚的现状为例对本观点进行了说明和阐释。

  • 标签: 政策分析 基于事实证据的决策 文化数据 文化政策 单一民族国家 系统论
  • 简介:英国政府认为英国正在成为世界创意文化中枢并以此为荣,但其创意产业政策却带来了各种矛盾,而且这些矛盾日趋明显,其中包括对国际性大型传媒公司与本地小型公司实施的政策支持方面的矛盾、媒体与文化政策中市民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及创意产业部门经济发展与社会融合之间的矛盾。当今世界在有关创意产业的各种论述中,经济竞争力与社会融合往往紧密联系在一起,英国尤其如此。因此,发展创意产业的目的有二,一是创造就业机会,提高GDP;二是促进社会融合,改变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然而研究表明,通过支持创意产业发展来促进社会融合是行不通的,反而会进一步加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导致社会进一步分化;城市中产阶级化(gentrification,又称城市绅士化)对创意产业劳动者的工作和居住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如何进入创意产业以及如何在其中得到发展几乎没有固定规矩可言。创意活动高度集中于伦敦和英格兰东北部地区,这些现象都说明创意产业的发展并不能带来社会融合,也不能促进社会公平。

  • 标签: 创意产业 社会融合 经济发展 重建 公民权 文化政策
  • 简介:文化政策建设对舞台艺术发展的影响向来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文化政策建设为立足点,借鉴迈克尔·波特钻石模型理论体系,重点探讨文化政策建设与文艺表演团体、演艺消费市场及相关支持产业、人才培养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对我国舞台艺术的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 标签: 文化政策 舞台艺术 钻石模型 文艺表演团体
  • 简介:面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愈演愈烈的趋势,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麦克盖根借鉴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和“交往行为”相关理论,突破福柯—托尼·贝内特固有的文化研究模式,分析当下西方国家以市场经济和国家话语为导向的文化政策,呼吁文化政策研究要重返批判性与自反性的道路。最终他提出建构文化公共领域的设想,以此实现文化研究模式的新突围,促进公众参与文化政策的讨论与制定,制约国家与市场话语,实现社会和文化的公正。

  • 标签: 麦克盖根 文化政策研究 文化公共领域
  • 简介:文化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消除和化解潜在的文化风险,抗拒外来文化冲击,以确保国家文化主权不被威胁的一种文化状态。文化安全对一个国家所以重要,是与文化因素在维护国家利益中的重要性有关的。冷战时期,意识形态一直被解释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因素,冷战结束后,意识形态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明显下降,文化因素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 标签: 全球化 文化安全 国家安全 安全意识 发展中国家
  • 简介:“当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研究:政策、实践和理论反思”国际研讨会于2011年11月25日至27日在杭州西子湖畔召开,会议以“行动”和“反思”为主题,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土意义与跨文化思考,作为生活方式的整体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的保护、重构与当下利用、法律与政策思考,实践与研究路径的新探索等多个维度的问题,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本土化转向的趋势。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行动 反思
  • 简介:以剧场建筑火灾事件为例,阐述在舞台演出中,剧场观众安全疏散时间的概念与构成。同时,剖析感知要素、流程要素、预演要素、行为要素、环境要素对剧场观众安全疏散时间中不同阶段的影响与作用,并对当下剧场安全疏散演练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总结与思考。

  • 标签: 剧场管理 消防安全 公众聚集 人员疏散 火灾事件
  • 简介:针对剧场等演出场所的演出全过程,对演出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总结并划分出危险源的种类,对剧场进行安全评估;同时帮助剧场管理方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达到有效控制安全隐患,减少演出场所的安全事故的目的。

  • 标签: 剧场 演出场所 安全风险 评估方法
  • 简介:(接上期)《债务法》的责任德国民法中的"责任"所能履行的方式就是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在提出《债务法》方面的要求时,德国《民法典》第280ff条规定的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与德国《民法典》第823ff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不同的。《债务法》要求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其中,合同内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明确规定出相关责任。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76III条的规定,受害者由于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错误,另一方无需承担《债务法》责任;对蓄意行为则需要承担责任。对于轻微的疏忽行为,可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9条编号7以及第307条第1膨的规定,通过“AGB”(AGB为“所有可供多次使用田预制台同条款”)免除责任。

  • 标签: 德国民法 安全保障 演艺活动 白皮书 《民法典》 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