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搞舞蹈创作的编导,都曾有过这样的体会,从舞蹈构思起,一直到舞台上,舞蹈形象呈现在观众面前,有时进行得很顺利,是一气呵成的。凡属这种情形,基本上做到了舞蹈形象鲜明、舞蹈语言生动、生活气息浓厚。有时则恰恰相反,从舞蹈构思起,一直到舞蹈形象呈现在舞台上,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同原来的构思和想像不符,甚至一改再改,还是不成。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这种现象充分说明了谁遵循舞蹈艺术的创作规律,谁符合舞蹈艺术的构思,谁就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正像大家经常看到一个比较好的舞蹈时,所称赞和感叹的那样:“这是舞蹈的构思!”“这是舞蹈的题材!”一样。因此,舞蹈艺术的构思的问题,是舞蹈创作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何谓舞蹈艺术构思?据我的理解和体会,舞蹈艺术构思是舞蹈编导在孕育舞蹈作品过程中,所进行的舞蹈形象思维活动。它包括酝酿、确定主题,选取、提炼题材,塑造人物形象和考虑整个舞蹈结构的布局安排,探索和寻求舞蹈艺术最适当的表现形式等。概括起来讲,从舞蹈的内容到表现形式如何作到完美的统一。因此,舞蹈艺术的构思,在舞蹈创作中是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舞蹈创作是不是舞蹈艺术的构思,符合不符合舞蹈艺术的构...
简介:舞蹈表演需要情感体验,舞蹈演员通过体验生活,体验与自己相近的人的愿望和心情,能从不自主的手之舞之,达到自由地、有目的地运用这些“手之舞之”,这是由内而外的心灵之舞。舞蹈演员的情感体验并不是从情感到情感的纯粹情感之物,而应当是在情感的一系列体验中,获得身体表演的独特视觉,这种包含有人体四肢运动的情感体验是“心”与“物”的统一体。舞蹈演员通过情感体验获得的某一情感指向,应该成为表演的动机。当演员心理的情感因素与最单纯的动作或最复杂的动作组合融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非常特别的东西——表演欲态。一般来说,当一种表演欲态与另一种表演欲态连贯起来的时候,就构成了舞蹈表演的特殊的韵味。演员在舞台上并不是要“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把在体验中获得的情感毫无控制地倾泄出来,而是必须注意表演的“度”。在舞蹈表演中,对于演员的挑战之一,是由于职业的习惯和表演的控制能力要求演员在表演中必须尽力弥合某种由于情绪的不愉快带来的表演的混乱。在舞台上,演员内心的情感体验即使是矛盾的,表演中也一定要反映出角色情感的多重性。青年舞蹈家王冬梅在舞蹈专辑《西域丽影》中给我们带来了艺术享受,也引起我们对舞蹈表演的情感特质和表演特点更多的关注,我们期待着当今正活跃在舞蹈表演园地的一批批新人去做新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