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就与王洛宾有关之所谓"民歌版权"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学理层面的意见.本文以为:"所谓民歌,其原始的作者,已经无从查考;其在文脉之中流传,业已历经无数歌者润饰、加工.作为族类的成果,根本不存在现代意义之主体法人的版权问题."本文以为:"人们所广为传唱的,乃是王洛宾搜集、发现、记录、整理、加工、改编乃至激活,附加了许多新值、焕发了充沛生命的所谓‘民歌';而并非‘原始'的民歌."本文以为:"王洛宾深入西北边疆之腹地,沉浸原始民歌之海洋,发现其珍品,记录其旋律,加工其曲调,改编其歌词.使之重新激活,而焕发生命的光彩;使之面目焕然,而激荡历史的洪波.这里所谓的‘发现'、‘记录',凝聚着王洛宾超人一等的识见;这里所谓的‘加工'、‘改编',显现了王洛宾画龙点睛的功夫.许多‘民歌',正是因王洛宾的采风工作而激活.对此,所谓‘量化'的尺度,根本无法加以评价."
简介:一部中国音乐文化史,实际上由礼乐与俗乐两条主导脉络构成,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从宫廷、各级官府到民间,乐在既有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又有审美、娱乐、教育诸种功能的多种功用下贯穿前行,如此架构硕大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用乐体系。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用乐的多种功能性意义。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礼乐代表“国家在场”,俗乐对应世俗人情。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对“国家”无意识,可以尽十榭予发宣泄,只有在特定场合才会感受到其国家与礼制因“必须”而存在,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本文对学界既有撰史方式和理念进行反思,认定中国音乐文化史其实应该是由礼乐与俗乐两条主导脉络共同架构而成。
简介:由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西南大学音乐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联合举办(矿大艺术与设计学院承办)的“2010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论坛”,于2010年11月24—26日在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