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法论涉及两个相异的学术分类系统:其一,以宏观-思维-观念层、中观-学理-学统层和微观-实践-方法层三者划分的范式系统;其二,以形态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三个层面划分的民族音乐符号学系统。在"微观-实践-方法层"和形态学层面,如今主要存在五种基本的分析范式:首先,中国传统音乐分析方法一度以音乐表演(或表演行为)之前、之后的对象化作为分界,构成分别以"乐谱"或"音声"为不同起点对象的分立状态,民族音乐形态学分析(范式一)和描写音乐形态学分析(范式二)则为其中两种代表性研究范式。其次,也有部分学者致力于探讨存在于音乐文化的"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之间以及"模式与模式变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而穿梭往返于"表演前、表演后"的"简化还原音乐分析"(范式三)和"转换生成音乐分析"(范式四)则为其中两种代表性分析范式。再者,(仪式)音乐民族志形态分析(范式五)以表演为场域,其分析起点位于"表演过程之中",其音乐分析的触角则可伸展至其左右——"乐谱"分析和"音声"分析及其前后、上下——简化还原音乐分析和转换生成音乐分析,故而具备了作为一个"强大的中央装置"的目标和条件。
简介:20世纪,关于音乐作品的综合研究,或“音乐学分析”,与西方文艺研究或批评一道,也显露出从文本分析到话语分析的转向。这一转向有其西方哲学背景:文本分析(“文本-语言学取向”)源于实证主义对理性主义的反思,也得益于哲学上“语言的转向”及结构主义语言学;但文本分析又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社会学取向”)的挑战以及非理性主义(“作者-心理学取向”)与现代解释学(“读者-解释学取向”)的质疑;60年代后,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及解构主义的崛起,话语分析取代文本分析而成为文艺研究或批评方法的主流。音乐学分析应是文本分析、社会-历史分析、话语分析的整合。
简介:中国传统音乐是一个重要的学科门类,也是一种特定的研究对象范畴,无论从历时性或共时性角度看,该学科领域都存在着对方法论范式进行选择的不同的可能性。音乐(形态)分析、音乐学分析和民族音乐学分析(民族音乐学的音乐文化分析)被视为可供中国传统音乐(含汉族传统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者进行选择的三种典型的音乐分析范式,彼此之间存在共性、个性之分。其中,民族音乐学分析从理论和分析实践上假定并包括了其他两种分析范式的因素,对于不同范式分别强调的“形态、语义、语境”等符号学分支的学术观念给予了综合的应用,又根据传统音乐具有的“跨(异)族群一阶层”文化研究的性质,尤其强调了其中语境的因素。故而,民族音乐学分析是我们从事该类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应该首先予以考虑的一种分析思维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