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篆书中的“艹”部、“竹”部和“双手”部,书写规则都用六笔合成,而隶书只须三笔。这种六笔法是怎样变成三笔法的呢?根据过去文字演变的理论,在篆书中、“草篆”中找,都无法找到可以将两者衔接起来的依据。然而跨越东周时空,直入三代吉金,纵观殷墟龟甲,却可发现早期隶书中“艹”部、“竹”部的写法与甲骨文、西周金文的写法完全一致(图1,图2)。又如“兴”、“兵”、“戒”、“举”、“丞”、“共”之类文字的“双手”部,在东周篆书中找不到“隶变”的依据,在西周反而可见到许多写法与隶书完全吻合。西周《兴鼎》、《簋》、《戒鬲》铭文的“兴”、“兵”、“戒”的“双手”部,不仅“双手”合一,且弧势已逐渐变小(图3)。这类字例还可在西周几十种铜铭中找到,商金文中亦已有数例。可见“双手”部的三笔法不仅形成早,且字例很多,弧势已很小,这当然为“隶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问题是,为什么篆书体系继承六笔法,而隶书体系则继承三笔法?隶书时代与东周是连续的,为何笔法不能衔接?隶书时代与三代相隔甚久,为何笔法反而相遇?对此,我个人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篆隶分流早。分流从西周就已开始,所以篆、隶渐成两条脉络,两种书写模式。时间愈久,两者差异也愈大。故东周之后...
简介:在中国古文物的鉴定当中,古书画是众所认定的最难的一门。青铜器、瓷器、木简大多可以用科学的方法确定年代,再考诸文献资料或比勘,伪造易识,而书画则不然,古来作伪者代不乏人,移花接木手段之高明足以以假乱真。书画家又直接参与做假,故留下的名迹往往真假莫辨。美籍书画鉴定家方元曾说:“鉴赏这个东西非常的难。作为一个鉴赏家首先对历史要了解,艺术的学养不够也不行,没有哲学的思辨也不行,没有把这三点立体地综合起来加以考察的能力更不行,达不到这四点你要来鉴定一张古画谈何容易!(《边缘》2002第8辑),中国书法史上的名帖,大多处在这种悬疑未决当中,这里有历史的原因,更多人为的因素。名帖的归属直接影响了书法的研究与深入。书法家兼鉴定家穆棣先生,数十年孜孜兀兀,爬疏抉别,以其如炬之目光辨别舛错,廓清迷雾,还名帖的本来面目,功莫大焉
简介:(一)造字之体草体之字法自成体系,既不同于说文系统,又不同于隶书系统.许慎"六书"是对秦小篆以前的造字、用字理念的总结,隶草是对隶书的简化,是以隶书为上限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草隶仍是隶书,属于"准草体",是草写、简写之隶书.不同时代文字简化,形态各有所指,汉初隶草的书写原则主要是对隶书形构归纳,以指代合并符号对应简化记录隶书.检索其它书体字书,字法均是稳定不变的,草体字书则不同.由于不同偏旁简化产生趋同、形近,因此,后世归纳草体字书部首,既有说文系统,又依草体之组织,以草书代符为部首系统加以补充辨析.所谓代符,是民间俗体草书简化讹变所产生的大量形似,偏旁假借.不是先有组织再行派生,而是相反地各生其式,不约而同,后来约定俗成,遂由其中之一为共式代替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