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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有关问题的研究方法,它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艺术。文学不是语言的艺术而是文本的艺术。文学不是一种意识形态或审美意识形态,而是一种借助文本存在的物质形态。教诲是文学的本质属性,审美是为文学的教诲功能服务的,是文学的第二功能。文学伦理学批评就从本质上阐释文学的伦理特性,从伦理的视角解释文学中描写的不同生活现象及其存在的道德原因,并对其作出价值判断,伦理、乱伦、伦理禁忌、伦理蒙昧、伦理意识、伦理环境、伦理身份、伦理选择等,都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核心术语

  • 标签: 文学伦理学批评 伦理意识 伦理禁忌 伦理环境 伦理身份
  • 简介:<正>法律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一个从乡下来到这儿的人要求进去,但是守门人说现在不能让他进去。乡下人想了一下问道:“那么以后能进去吗?”守门人说:“可能吧!但是现在不行!”因为通往法律的大门是敞开着的,而守门人又站到一旁去

  • 标签: 守门人 法律 大门 要求 问道 可能
  • 简介:在《李尔王》中,国王既是正义的象征,又是法律的源泉,然而集土地与王权一身的英国国王在退位之际,内心最渴望的却是爱。无论是法律,还是正义,都必须以强力为基础和保障,但爱则必须摆脱强力或暴力的特征。法律与正义属于国家和社会范畴,而爱则存在于个体之间;法律必定以个体自我为起点和终点,爱却意味着自我否定和自我牺牲;法律和正义均以相互性为前提,爱则必须超越自我,必须打破相互性和因果性的逻辑,因此爱与法律和正义之间始终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张力。

  • 标签: 《李尔王》 法律 正义
  • 简介:本文探讨了莎剧《一报还一报》中法律希望对身体与欲望进行规范从而产生的冲突,而这一冲突最终以欲望——确切地说,是男性的欲望作为一种内在的、本质的生物特性因而不可抑制地胜出而告终。这也宣告着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冲破政治力量的束缚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然而,在法律与欲望的交锋中,男性的性欲望被构建为自然的、生物的、毋庸置疑的,而女性的身体与欲望却成为了斗争的场所、手段与目的而被物化。随着莎翁作品走上神坛,上述性意识形态也在前意识层面成为毋庸置疑的生物特性及社会现实,从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帮助延续着不平等的男女等级社会。只有解构被构建为普世的“人文主义精神”其背后的性别歧视,才能构建非男权的本位知识。

  • 标签: 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 法律女性主义 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