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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结果
  • 简介:因果关系的确定问题一直是法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范畴,德国经过两百多年的司法实践确立了"私人保险"和"法定保险"的两元因果关系认定体系,同时在"私人保险"领域实行"比例因果关系"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先进性。我国在这两个方面的理论研究尚属空白,在实践方面,保险案件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认定上的单一性的弊端,简单化地认定因果关系,不加区分地确定认定标准,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效仿德国,确立的"两元性"的因果关系认定体系,对我国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德国 私人保险 法定保险 因果关系
  • 简介:德国统一与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耿志民联邦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承袭并发展了俾斯麦时期的社会保险基本原则与方式,即遵循公平与效率并重、自助与公助结合的原则,政府扮演立法者、协调者和组织者的角色。社会保障体系作为联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系完...

  • 标签: 养老保险制度 制度并轨 民主德国 德国统一 原联邦德国 养老金
  • 简介:本文在分析德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德国存款保险的制度特征及其对我国银行业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借鉴意义.

  • 标签: 德国 银行 存款 保险
  • 简介:法定医疗保险与私人医疗保险构成了具有德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双轨制,私人医疗保险在德国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被限制在补充保险范围内,而是一个与法定医疗保险并行的、具有独立和完全等特点的保险制度。随着2007年《法定医疗保险——竞争加强法》的实施,两者能够起到相同的医疗保障作用,它们之间互相融合与靠拢。事实上,实行基本保费费率的私人医疗保险就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实行货币选择费率的法定医疗保险就相当于私人医疗保险。双轨制的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既平等发展又相互补充,既有趋同又有趋异趋势。

  • 标签: 德国医疗保险双轨制 法定医疗保险 私人医疗保险 趋同与趋异
  • 简介: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筹资方式。人均寿命增长和出生率下降而引起的人口老龄化导致了制度赡养率的提高和养老金支出的急剧增加。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面临挑战。2001年里斯特养老金的实施使德国从单一的养老保险体制开始向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2004年吕库普委员会提出在养老金计算公式中引入与人口变化相关的可持续因子并建议在2035年前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 标签: 人口老龄化 法定养老保险制度 里斯特养老金 可持续因子
  • 简介:德国的医疗保险体制融资模式概况由于历史原因,欧盟各国的医疗保险体制存在显著差别,大致可以分为由税收融资的国家保障体制和由保险费融资的保险体制两种。英国、爱尔兰以及北欧国家实施国家法定的医疗保险,主要由税收对医疗保险进行融资,以瑞典为例,税收资金占其医疗总支出85.2%。其他欧洲国家,如德国、奥地利、荷兰、法国、西班牙,采用的则是混合融资模式。例如,荷兰的混合融资由税收、保险费和个人承担部分组成,私人支出占医疗总支出的37.6%。一个老龄化的社会比较适合采用混合融资模式,因为在老龄化的社会中,混合融资模式能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就像中文中的“人”字一样,靠两条腿支撑着,这样才能保持平衡稳定。

  • 标签: 医疗保险体制 社会保障体制 融资模式 德国 团结互助 税收资金
  • 简介:随着2002年1月1日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以下简称新法)的施行,有着100年悠久历史的经历了一次自诞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而买卖合同法是这次改革的重心之一.德国的立法者弃担保主义而取履行主义,以履行主义为理论基础,扩展了物的瑕疵范围,将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统一调整,重新构建了买卖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新法不仅克服了旧法理论基础不统一、调整方式多样、适用困难等缺陷,而且体现出明显的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倾向.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瑕疵 物的瑕疵 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