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7.物体有几种基本平衡状态?在推手运动中是否都能应用?物体有三种基本平衡状态,即:稳定平衡、不稳定平衡和随遇平衡。在力学上通常是用状似驱蛔虫宝塔糖式的锥形体来表示的:一、稳定平衡:把锥形体象塔一样的放置正直,其园形底面积平稳地放在桌面上,尖端朝上,这时重心较低而处于正中,上轻下重,稳定性极佳,故名“稳定平衡”。二、不稳定平衡:把锥形体颠倒过来,使之尖端朝下,底座朝上。这时除了应用力偶原理,象捻陀螺一样使它旋转起来,才能达到短暂性平衡,此外,别无它法。它的重心很高,头重脚轻,加上底盘只占立锥之地,所以只能有不稳定的、极短暂的平衡。故名“不稳定平衡”。
简介:运用运动生物力学的Qualisys红外光测试分析系统对杨式太极拳典型动作"野马分鬃"进行测试,从而对太极拳"旋移"圆的运动特征进行科学诠释。结果显示:肩胸部位的运动特征和骨盆的运动特征具有一致性;肩胸部位和骨盆的运动学特征均为旋移运动;在X轴上的位移幅度、绕Y轴、Z轴的转动角度较大,而在Z轴的位移、绕X轴的转动角度较小;为了保持身体的中正、形成有利于身体的旋转移动,动作表现出相应的变化。
简介:运用文献、实地考察、质性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法,从法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对陈氏太极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结论:第一,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只有当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的表演性占主导地位时,在法理上才可以与舞蹈与杂技一样成为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前提之下,陈氏太极拳无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演绎作品、汇编作品还是职务作品,都无法准确找到与其对应的主体。第二,对于陈氏太极拳相关名称如“陈氏太极拳”“陈家沟”以及“陈小旺”“陈正雷”“王西安”“朱天才”的商标权,现今的《商标权法》对以上名称的运用都可以加以规范,但必须依靠其他法律如民法才能较全面的进行保护。第三,针对现今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动作多元化发展而表现出的“失真”的现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考察陈氏太极拳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强调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