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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个结果
  • 简介:以买卖合同作借贷合同中债务人清偿债务之担保,系经济社会新需要不断产生的背景下自发形成的新类型担保形式。《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首次对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之情形作出回应,然其语境下此种担保性质与效力尚未明确,发展空间有限。学界关于买卖合同担保主要有后让与担保说、泛化的抵押说、代物清偿说和债的担保说等论争,采泛化的抵押说之基本立场,买卖合同担保在现有物权法的体系下解释为抵押应是可行的出路。在此基础上,预告登记制度的适当援用可有效裨补买卖合同担保公示方法的缺漏。法具有滞后性,经由物权法定主义缓和的展开,新物权势将得以肯认而创设,以期完善物权法的体系,满足经济社会不断产生的新需要。

  • 标签: 买卖合同担保 抵押 预告登记 物权法定主义缓和
  • 简介:文章运用委托一代理理论,解析关国联邦家庭教育贷款“机构担保一政府再担保”机制和印度尼西亚助学贷款“高校管理一混合担保”机制,试图为构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提供有益的参考。

  • 标签: 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贷款 担保机制
  • 简介:<正>当今大学校园,日常欠债过活的学生不少。近日,本刊对全国15所高校近2000名大学生进行"校园借款"调查发现,出现赤字的同学向同学借款的人数最多,占62%左右,排到第一位;向朋友或恋人借钱的占到10%,向家长"借钱"的占到9%左右,向老师等其他人借钱的占到11%。在参与调查的所有人中,几乎不借钱的占40%,偶尔借钱和一年有3次或3次以上借钱经历的竟有半数以上。

  • 标签: 消费观念 当代学生 长春工业大学 陕西师大 建工学院 活动调查
  • 简介:担保法》自公布以来,其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适用过程中,《担保法》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渐显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0年通过了《担保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在弥补法律漏洞,解决法律条文的冲突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同时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保证方式以连带责任保证为通常方式,还是以一般保证为通常方式;保证期间到底能否中断,是保证制度中比较重要的内容,直接决定着保证人的权益,但我国《担保法》及其解释对此问题并没有解决。该局面不利于保证制度的发展,立法机关应加以完善。

  • 标签: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中断
  • 简介:我国农业进入现代发展时期,农业对资金的需求极其旺盛。农业贷款数额有限、农业资金缺口巨大,这成为农业发展的瓶颈,我国急需创新农业融资渠道,农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破解农业资金难题。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明晰产权、修改法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土地评估体系、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几个方面做好保障。

  • 标签: 土地经营权 抵押 保障机制
  • 简介:在各种担保物权中,抵押权是一种独具优势的担保方式,被称为“担保之王”。中国的担保法从无到有。在中国的《担保法》实施10余年以后,作者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中国抵押权立法的建议,即设立法定抵押权:细分与完善权利抵押权;区分一并抵押权与共同抵押权;创设证券抵押权与所有人抵押权;构建新型财团抵押权和浮动抵押权;设置船舶抵押权。

  • 标签: 抵押权 担保 立法 对策
  • 简介:从立法上区别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但依然存在混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问题的现象,文章从四个方面说明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 标签: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区别
  • 简介:目前我国的住房融资工具实际上是利率浮动的贷款方式,这在通货膨胀时期会因利率上升而抑制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消费.因此,在居民对加息的预期下,有必要借鉴联合国推荐的双指数住房抵押贷款模型,构建适合我国中低收入居民的新的住房融资工具.

  • 标签: 双指数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融资 中低收入家庭
  • 简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在罗马法特定的法律环境下产生的。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对其的继承,更多的是一种对传统的沿袭而非理性的逻辑建构。买卖契约法律结构的改变、善意取得制度及物权公示原则的确立,造成了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近现代买卖法体系中的尴尬地位。权利瑕疵担保制度在现代买卖法体系中已经丧失了独立性,我国合同法并没有确立也不宜引进权利瑕疵担保制度。

  • 标签: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买卖契约的法律结构 善意取得 违约责任形态
  • 简介:根据期权的“价值发现”功能挖掘融资担保项目的扩张期权特性,通过合理的担保契约设计,既兼顾那些相对风险较低的中小企业不愿稀释股权的意愿,又保护担保机构为那些相对风险较高但又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积极性,因而可重塑一个从传统融资担保模式向“担保换期权”模式跨越的渐进模式,从而更加高效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 标签: 融资担保 担保模式 扩张期权 中小企业
  • 简介:随着金融机制改革逐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担保交易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此背景下,作为非典型担保的动产让与担保异军突起,应用广泛。时至今日,学界对动产让与担保制度已作较为充分的研究,但其中的三个通说观点值得商榷。第一,"动产让与担保制度不可成文化"之通说依据不足,动产让与担保应予成文化。该制度之"让与"并非虚伪表示行为,而系当事人内心真意之表彰;该制度并非违背"流押禁止"之规,而是与其并行不悖;该制度并非与担保物权体系相抵触,而是与其相兼容;该制度并非无比较法上先例,而是有迹可循。第二,"动产让与担保制度采‘所有权构造’"之通说依据不足,动产让与担保应采"担保权构造"。该制度并非与交换价值"绝缘",而是具有鲜明的价值权性;该制度的公示手段并非是占有改定,而是声明登记;该制度设计时并非仅考虑债权人利益,而是应兼顾好各方利益。第三,"动产让与担保权实现采处分清算"之通说依据不足,动产让与担保权实现时应将当事人意愿置于优位,以约定优先;无约定时,应采归属清算方式。

  • 标签: 动产让与担保 成文化 担保权构造 归属清算
  • 简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够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因此从一产生就受到各商业银行的青睐。我国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是必然趋势。文章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中特设机构所获得的收益进行分析,从经济上证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性。

  • 标签: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收益 投资者
  • 简介:文章指出了我国大陆抵押权制度的发展与台湾及其它国家抵押权制度发展的联系;分析了我国大陆抵押权制度的法律特征;探讨了我国大陆与台湾抵押权制度的相同及不同之处;提出了借鉴台湾抵押权制度中有益成分,完善我国大陆抵押权制度的基本思想。

  • 标签: 海峡两岸 抵押权 比较
  • 简介: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买方以按揭形式将预售商品房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贷款成为较为普遍的商业贷款模式;以预售商品房进行抵押办理预告登记,抵押权人取得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设定抵押权的请求权而非优先受偿权;鉴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之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做法,抵押权人应正确评估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能,采取措施促成正式抵押登记的实现,防范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法律风险。

  • 标签: 预售商品房 抵押 风险
  • 简介: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合同主体在进行合同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即合同主体在从事合同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第二部分是从合同解释的角度来讨论合同自由原则,第三部分是从合同漏洞的填补来讨论合同自由原则。

  • 标签: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解释 合同漏洞
  • 简介:文章首先对传统的反向抵押贷款定价进行改进优化,分别建立了对不可赎回RM合约的精算定价方法和可赎回RM合约的期权定价法;然后对两种模型下的定价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得知考虑到寿命预期等因素的影响,相对于不可赎回RM合约,在我国可赎回RM合约更加适合投资者。

  • 标签: 反向抵押贷款 不可赎回RM合约 可赎回RM合约 精算定价法 期权定价法
  • 简介:在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中,赠与都是重要的有名合同。由于赠与作为合同及无偿性的特点,使得各国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以优遇赠与人为基础,形成有关赠与合同分类、性质确立、权利义务分配紧密联系的制度体系。尽管立法目的一致,但在制度上却体现了多样性。明确赠与合同制度体系中的逻辑联系,明辨我国《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制度设计,以利运用。

  • 标签: 赠与合同 性质 分类 权利义务分配
  • 简介:《物权法》创设了许多新制度,动产浮动抵押就是其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但《物权法》第181、189条对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相关立法规定却需要检讨,主要在于:末限制浮动抵押设立的主体、局限了浮动抵押标的物的范围、未明确规定浮动抵押的运行及其实现。为此,有必要对浮动抵押制度中的抵押人加以限制、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予以扩大、在法律上赋予抵押权入相应的权利,以及明确优先权次序。

  • 标签: 浮动抵押 抵押主体 抵押权人之权利
  • 简介: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来规范。当事人所订合同的效力如何直接影响其利益是否能够得到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对因欠缺某些生效要件而致效力待定的合同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因追认、撤回、催告等合法行为而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 标签: 合同 效力待定 追认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均将欺诈作为合同可撤销的事由,并规定了相应的补救措施。我国由于对违法行为一向采取严格禁止的态度,将欺诈作为合同无效的事由,这实际上为不法行为人利用合同形式从事欺诈活动留下了漏洞。建议以后在制定统一合同法时,将欺诈作为合同可撤销的事由加以规定和完善。

  • 标签: 欺诈行为 我国合同法 对方当事人 意思表示 撤销权 错误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