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的基层治理结构,有自治空间,但没有自治权,是单中心(集权)权威秩序,不是多中心(分权)自治秩序。基层社会自治的建构,一是自治权的法律保障,即明确社会自治权以及公民与国家之间、不同层次的自治体之间的权利内涵和边界。二是政府、社会、市场等领域的多中心公共治理主体的形构。三是重构主体社会。祛除社会对国家的依附性,自治原则才可能建立起来。从基层总体治理上看,建构基层社会治理的自治权力结构体系,具有社会利益组织化和社会秩序维系的制度创新意义。
简介: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消费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部分,但经典的公共物品供给理论证明了供给的囚徒困境,导致公共物品无法供给或供给不足,这无法解释我国农村大量的农民在供给公共物品上的合作行为。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在演化博弈的框架下,可以证明社会资本作为一种内生的非正式制度,在无形中约束了村民行为,从而促进了村民的合作供给。另一方面,受“放开农村人口自由流动”的政策冲击和面对“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转非”等现实改变,农村社会资本的自我加强和积累过程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政府在农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不应该忽略或打破农村社会中紧密的关系网络和内在的传统制约力。合理利用社会资本,在长期中促进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
简介:班级是学分制背景下学校的基本单位,也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最基层组织。目前大多数班级的管理都是基于辅导员一班长的“一务龙服务”制度,导致班长事务性工作较多,疲于应付,许多班级班风涣散、学风懒散。如何进行班级范围内的自治,真正落实班委服务与管理的职责,改善班级班风、学风等,是学生工作从事者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提出基于核心班委团的班级自治模式,通过核心班委团将班级按照层级进行分块,同时对班级事务性进行精细化管理,重点突出核心班委团在班级的服务和管理作用。基于核心班委团的班级自治模式在笔者所在基层学院的实施过程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这种自治模式能更好地促进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以及学生的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