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
简介:我是一机械厂职工,后因工作被借调到食品厂工作受了伤。现为工伤待遇,机械厂和食品厂相互推脱,都说应该对方承担。请问,我究竟该找谁落实工伤待遇?
简介:前不久,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结一起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雇主对雇员过失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判决场地出租者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依法保护了打工妹的合法权益。
简介:王某是某化工公司操作工。2006年9月14日上夜班,在接受工段长张某安排工作时,与张某发生纠纷,张某将其左脸打伤。王某于2006年5月18日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性质认定申请,区劳动保障部门经调查取证,认定申请人左脸受伤不属于工伤。王某对此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匕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议撤销了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简介:案情简介:7月18日,某建筑公司职工温某在加班施工中不慎砸伤左手,造成食指、中指骨折。而后,公司以温某未经安排加班为由,对其施工负伤不予支付待遇费用。9月,温某因治疗费等待遇问题未得到解决,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受伤性质认定为工伤。
简介:山东女子易方的丈夫孙永,在深圳当律师期间和二奶生了双胞胎。易方从家乡来到深圳,化装跟踪丈夫,历尽了千辛万苦,获得了丈夫和第三者生了双胞胎的证据。就在易方向法院起诉、追究孙永和第三者重婚罪的时候,孙永却销声匿迹了。易方打定主意一定要找到丈夫。她辞掉原来的工作,把儿子扔在家乡,只身一人到深圳打工……
简介:近年来,随着项目安全管理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国际承包商纷纷在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以“零伤害”为目标,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提升活动,着力打造集成的、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安全绩效的持续提升夯实管理、文化、执行力等方面的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简介:争议焦点: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中因情感因素遭受伤害,其受伤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娄某认为,自己在单位上班过程中受到男友伤害,其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娄某因情感因素致伤,非工作直接原因,其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认定结论:娄某工作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以娄某伤害因情感因素所致为由,不予认定为工伤.娄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了该认定决定.
简介:
什么是强迫职工劳动罪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事故伤害责任由谁承担?
打工妹工作中受到外来伤害谁来赔偿
工作中发生纠纷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加班工作中造成的伤害,其受伤性质应当认定为工伤
深圳打工,我向犯了重婚罪的律师老公追讨尊严
以“零伤害”为目标——国际承包商安全专项提升活动的经验和启示
工作过程中因情感因素遭受伤害,其受伤性质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造成工伤,已获赔偿的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