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是上海市建筑业管理重大研究课题之一。该制度探索了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新思路.引入了全过程管理的概念,提出了工程保险的新理念,以项目风险管理为载体,探索建立建筑工程保险制度和施工现场风险管理机构运作新机制.构建以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等为共投体,以保险公司聘请风险管理机构(审图、监理)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的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机构接受保险公司委托.负责施工现场灾害预防工作;形成“政府部门指导、保险机构进入、风险管理机构协助”的全新工程风险管理新格局,并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新机制。
简介:一、生活危险及其保障需求1.生活危险所谓经济是指为满足人类欲望的有计划活动。由于活动者自身的意外事件,或者由于自然现象、社会环境的变化等外部原因,这种有计划的活动会受到妨碍以至达不到经济目的。例如:由于天亡或失业而丧失预期的收入;由于火灾而烧毁了生活或营业必需的住房、动产、营业用具,从而妨碍了有计划的活动等等。这些引起收入丧失,意外支出或财产损耗的事故,一般就称为“危险”。这种危险虽不是经常发生,但何时发生,发生在谁身上却是难以预料的。这种难以预料的状态叫做“危险环境”。个人和团体在经济生活中经常处于各种危险环境中,这是无法否认的,于是就有了“生活危险”一词。
简介:要加强保险创新并以此推动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应加大保险理论、保险体制、保险管理、保险产品、保险服务、保险监管的创新力度。要围绕经济社会生活、发展政策和城乡居民消费习惯,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引导保险产品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体系;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改革服务体制,通过服务创新实现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与培养客户忠诚度的结合,通过服务创新为客户创造价值;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风险的集中性、成本的后发性、产品的同质性、服务的广泛性等特点,它决定了保险公司在快速发展保险业务的同时要加强管理,要不断进行管理创新,以保证保险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