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就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提出如下意见。
简介:2015年7月31日财库〔2015〕14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
简介:2016年1月29日财库[2016]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问题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进入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当前,我国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中着意选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具有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采购具有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对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节约能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本刊记者约访了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主任唐丁丁,唐主任向记者介绍了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以来,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推广和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