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时下,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评估与核算已成为争论较多的热点问题。为规范当前土地使用的评估与核算,笔者对若干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供参考。一、现行土地使用权价格(即地价)的含义。一般认为土地价格由土地资产性价格和资源性价格构成。土地的资产性价格是指形成土地资产性价值的货币表现,其个别价格由土地的开发成本加平均利润而形成。土地的资源性价格是由建筑地段土地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所组成的。现行我国以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价格内涵,一种是行政划拨,它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仅支付征用开发费,即只含有土地的资产性价格,没有土地的完全使用权,使用期并不确定,不受法律保护,易受行政干扰,转让时还必须按规定补交出让金,才能合法化。随着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不
简介:<正>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以来,促进了土地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调节了级差收入,平衡了经济发展,建立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新的税收制度,但随着上海经济的快建发展,土地的需求正逐步上升,土地的有偿供给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价格与日俱增。但由于工商业发展不平衡,土地环境效益、基础设施等不同,使土地的使用效益、区位效益差距拉大,级差日益明显,以致土地使用税的某些规定已显得不尽合理,从而影响了土地使用税的调节作用,因此,需要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逐步完善。──土地地段等级制不合理。目前,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但由于土地使用税税额偏低,级差过小,已不适合上海土地级差的实际情况。上海把土地按区域分为八个等级,以每平方米计算,市区特级为7.50元,一级6.50元,二级5.50元,三级4.50元,四级3.50元,五级2.50元,六级2元,县城、建制镇1元,崇明县堡镇0.50元,每级税额相差1元。这一征收标准无论是上限还是下限都明显偏低,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