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统一实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部分三资企业的税收负担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保证涉外税收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维护外商的正当利益,以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的问题,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已决定采取妥善办法加以解决。具体办法是:凡是1993年12月31日以前已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己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或没有经营期限的最长不超过5年,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为了帮助三资企业财会人员正确计算和填报因税制改革而增加税负应退税申请表;正确计算动用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从1987年起实行的外贸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特别是从1988年开始推行的一定三年不变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加强企业管理,克服平均主义,增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和效益观念,发展我国对外贸易事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特别是三年承包经营制对国家取消对外贸出口补贴,实行自负盈亏新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许多弊病:一是承包基数难以确定。基数定高了,承包者做不到,影响其积极性,定低了,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二是分配方式不规范。负盈不负亏,完成承包利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