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和中东欧16国有160对友好城市(截至2017年12月)。借助这一平台,双方在高层互访、人文交流、经贸促进、专项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人员文化性交流少、实质性合作少、协同合作少、交流模式单一等问题,距离很好地实现服务“16+1”合作和“一带一路”使命有一定的距离。国家和政府层面应更加重视中国一中东欧友城平台,统筹协调,形成中国一中东欧友城交往大格局;友城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参与。具体而言,要纵深推进人员和文化交流,把民心相通做到极致;要探索实质性合作可能领域和空间;要加强对友城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要拓宽“一对多”和“多对多”友城交流模式;要构建中东欧友好城市群和协作网络,发挥区域辐射作用;要组建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智库,为友城参与提供智力支持。
简介:贸易规则与投资规则在国际经贸规则中呈现出愈来愈明显的融合趋势。大量FTA因此成为融合贸易、投资规则的完整规则体系。由于兼具服务贸易与投资的特征,服务贸易商业存在除了受FTA中单一服务贸易规则或投资规则调整之外,在某些FTA中也受前述两类规则同时调整。该双重规制情形,既存在特定优势,又可能导致规则冲突问题。对此,有关FTA也给出了相应解决策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与沿线贸易投资合作将持续深化,大量有关服务贸易商业存在的合作有赖中国FTA保驾护航。因此,未来中国FTA应当重视双重规制形式并充分利用其优势,同时吸收既有FTA的成熟经验,对解决相应问题的规则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