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Durkheim、Rappaport、Turner以及韦伯在内的宗教学名家大都认为,宗教能够促进团体内部信徒之间的相互信任。最近,经济学家、认知科学家以及演化人类学家通过将信息传递理论应用于宗教行为,进一步证实了这一假定。但是,不同作者对信任并没有一个严格一致的定义,故很多推论都难以评价。现在,按照Bacharach和Gambetta~([1])对信任的行为定义,笔者将证明,宗教社团中通常无法满足团体内的信任条件,特别是对于那些通常被认为信任程度比较高的孤立而封闭的社团来说,更是如此。但是,在这些社团中,合作是通过利用制度建构来有效地惩罚欺诈和强化诚信的价值来维持的。这些团体通过提供一个限制性的社会平台而卓有成效地激发集体行动。借助这个平台,信誉得以建立、评估、奖赏,并有效地进行惩罚。虽然在一个封闭的宗教社团中,面对面的相互关系不需要信任行为,但如果社会团体是流动的,宗教行为和象征性的标记就能够成功地促进团体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居住在不同社区的教友之间的信任关系。此外,这些身份性的宗教表征还可能被非团体成员用作诚信的标识。
简介:编者按: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国家审计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世纪、新阶段,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家审计工作面临日益增大的挑战,审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政监督体系中有不同一般的地位和作用.如何适应这一新形势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是现阶段国家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该文着重探讨了国家审计在新时期财政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