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级行政建制,历史上主要是指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专员公署,目前除了指地区行署和盟,还包括地级市和自治州。本文将回顾地级建制在本世纪内形成和演变的过程,并概述它的现状和可能前途。一.二级制坯是三级制清代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层次最为繁复的一个朝代。在省之上设有总督,在省与县之间设有道、府、州、厅等,其中散州、散厅不辖县,与县同在一个行政层次,直隶州、直隶厅则与府同在一个行政层次。清末,全国共有分守道、分巡道84个[1];府205个,与府同级的直隶州77个、直隶厅64个,黑龙江省还有1个府级的兴东道,府级行政建制共347个[2]。直隶州与府的区别在于:前者大多
简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速公路的建设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目前普遍采取的是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导的指挥部或项目公司建设管理模式,也即传统的“自建制”模式。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对代建制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应用目前各界尚存在一定的观念阻碍,相关各方表现并不积极。那么,高速公路建设是否有引入代建制的需要呢?对此,本文将从分析代建制的理论与应用现状入手,基于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现状及面临形势的分析,分别从宏观背景、项目属性及建设发展形势等方面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引入代建制的需求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