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第60条规定环境保护限停产取代之前的限期治理,进而通过部门配套规章、环境保护单行法修改等初步形成环境保护限停产法律规范体系,但在适用情形、实施程序与监管措施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应当对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的适用情形予以区分,但各环境保护单行法应当予以统一,并且明确规定适用的例外情形。我国环境保护限停产应当建立前置程序、细化期限规定和完善决策程序,以完善实施程序规范。同时,环境行政主体对排污者实施环境保护限停产后的整改情况负有监管职责,应当加强责令后的督察、解除后的跟踪检查,以及健全与之并处的行政处罚。
简介:(续)网友:您在科研绩效评估方面做过系统的研究,应该说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科研评价方法在我国甚至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而且已有些相对成熟的做法。但是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尤其是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如何充分认识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从科学学(或者科学计量学)的角度探讨得还很不够。最近几年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也是争议颇多,如,如何评价大学的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如何评价一个科研基地和机构的科研实力,如何评估个人的学术水平等等,都成为了不得不做又做不好的问题。如何在指标的选取、权重的设定、方法的选择等方面做到科学、公正、易于操作也是很难统一。能否就上述问题,给出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