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监督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必须遵守本程序。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依照本程序执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进口食品的口岸卫生监督程序由卫生部另行规定。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应遵循
简介: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卫生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在1997年度,全国涉及医药和医疗用品的投诉高达16086件,比96年增加了86.2%。97年以来,一大批医疗纠纷案被各种新闻媒体相继披露,如:北京第二棉纺织厂职工医院在阑尾手术中误留纱布纠纷;福建龙岩市立一院对6岁女童阑尾手术中误切子宫纠份;株洲市冶炼厂职工医院发生的甲状腺切除致术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纠纷等.这就说明: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各种新闻媒体竞相猎奇炒作的热门话题,更是
简介: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发生争议,或当事人一方要求追究医疗责任和赔偿损失,有待双方协商解决或依靠行政程序或通过司法途径方予了结的医患矛盾.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要受理、处理当事人提出的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申请,首先必须认定医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没有'过失行为',认定医者的过失行为有没有造成患者'死亡、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严重不良后果.即一旦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就获得了介入的法律依据,可以依法追究当事者的责任或要求经济赔偿.当事人的诉讼权受鉴定结论的限制,当事人依鉴定结论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