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有效层级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6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6件,已结案202件,审结率达97%。复议案件类型涉及林业、土地、公安、建设、工商、劳动、卫生、畜牧等20余件。在己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有171件,占结案总数的84%:作出撤销决定的19件,占结案总数的9%;作出变更决定的5件,占结案总数的3%;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8件,占结案总数的4%。通过行政复议的实施,有效监督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极大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简介: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现有分局4个及执法监察支队、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土地规划勘测院、土地征地所等6个二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230人。我局自2001年4月组建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关系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来抓。几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窗口办文、政务公开等一批现代公共程序基本建立,土地和矿业权市场逐步规范并有序发展,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我局先后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工作,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称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指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审批的国产和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第三条凡向卫生部申报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须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检验.第四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和申报应当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的规定进行。第五条送检产品时,送检单位应同时向检验机构提交与检验有关的技术资料。第六条申报产品时,申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向审评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及产品样品.每个产品的资料应按下列顺序排列,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