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旨在通过对上海市"月子会所"的调查与分析,探索"月子会所"卫生监管模式及监管重点,保障该场所内母婴健康安全。方法:对上海市36家"月子会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上海的"月子会所"已具规模,大中型月子会所占主导地位。会所选址以酒店内为主,除了母婴日常护理外,婴儿沐浴和游泳、产妇足浴和美容均出现在会所中。母婴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集中式空调、饮水卫生等,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内容相同。大部分会所聘用医护人员,涉及医疗卫生监管。会所管理者普遍认为不需要开设医务室,也不希望按照护理站的设置标准来开设"月子会所",产妇和婴儿如果有需要诊疗的疾病或伤口,可以到相关医疗机构去就诊。结论:建议将"月子会所"纳入公共场所监管范畴,强化依法行医的宣传和监管,加大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
简介:医疗不作为是医疗损害的表现形式之一,既包括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即拒绝接诊的行为,也包括接诊后怠于救治的行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行为应属于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可追究其侵权责任;接诊后怠于救治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可由患者选择追究医方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规倾向于追究医方的侵权责任。医疗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宜采相当因果关系说,赔偿范围及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淮。无主病人、欠费病人救治问题也应纳入医疗不作为的研究视野。
简介:近年来,尤其是自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农村以民主选举为切入点.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紧紧围绕“四个民主”、“三个自我”的内容,大力推行村民自治.村干部素质逐渐提高,村民自治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了一个全新的发展。与此同时,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村民自治也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