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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不通向资本市场的经济合作方式,高度的意思自治是其基本特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所存在的行政管理性、选择性条款严重缺失、企业管理开放性不足等特点成为制约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的制度性因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进一步推进,有限责任公司法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与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封闭性相一致,进一步加强有限责任公司法的私法性、实现公司治理的契约化和公司管理的竞争性正是有限责任公司法需要实现的三个基本点,也是有限责任公司法要完成其使命需要具备的三个基本属性。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治理 公司契约
  • 简介: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缺陷在看到有限责任公司优越性的同时,也应注意其自身固有的不可避免的缺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体现风险与利益成正比原理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从经济学角度考察,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投资风险与获得的利益并不能成正比。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缀尔森认为,“投资所发生,原因在于:通过投资于‘迂回性的’或者间接的生产方法,一个经济社会可以通过牺牲今天的消费来得到更多的明天的消费。”①换言之,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有限公司中,股东出资的唯一动机就是为了从中获得回报——利润。利润是承担风险的酬金。风险是指在特定期间内,某一事件其预期的结果与实际结果间的变动程度,变动程度越大,

  • 标签: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权人 公司有限责任 审计人 英国公司法
  • 简介:<正>美国的公司分为两类:公开募股公司(Public-issuecorporation)和封闭公司(CloseCorporation)。前者相当于通常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后者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开募股公司相比,封闭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封闭公司的股东人数少,相互间存在着彼此信赖的关系;公开募股公司的股东人数多,相互间不存在彼此信赖的关系。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股东 主要特点 制定法
  • 简介:除名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制度价值包括维护公司资本的真实、惩罚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维护股东间的信任与公司秩序以及实现公司的个性化自治。股东除名的适用情形来自于三个方面的界定,一是公司立法规定严重的瑕疵出资等公认的适用情形,二是公司章程关于除名事由的特别规定,三是将概括的“重大事由”作为有弹性的适用情形,留给司法的有弹性的适用。由于股东除名涉及公司多个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等多重利益关系的变动,因而需要建立严谨的除名程序与诉讼救济措施,以防止股东除名制度被滥用。

  • 标签: 股东除名 重大事由 瑕疵出资 除名程序 除名之诉
  • 简介:我国《公司法》在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首次规定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制度,但没有涉及到除了调解、收购股份和减资以外的其它方法。虽然用了一个“等”以示补充,但是仍然让人感到公司僵局救济制度的单薄,这也很容易在实践中造成法官对自由裁量空间把握的疑惑。美国公司僵局救济制度为我国法院在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僵局案件时的救济方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法院可以立足国情,充分将法律赋予的裁量空间和公司的自治理念相结合,善用司法调解,妥善处理公司僵局。

  • 标签: 公司僵局 司法调解 公司理念
  • 简介:合伙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伙合同合伙人之间以进行共同的事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它是落成、双务、有偿合同合伙合同具有以合伙人之间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的特征。关于共同事业,有的国家规定必须是以营利事业为目的①②;而有的国家对合伙的事业目的种类则无限制。作者认为合伙人只要对所进行的事业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不问其为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均可为合伙。这既是合伙成立的前提,也是合伙维系的纽带,没有共同的事业目的,不可能产生合伙合伙的具体内容“只要合伙不背于公序良俗,其事业为公益的或为营利的,或以交谊娱乐为目的,均无疑于合伙成立。“又“合比之事业,亦不问其为继续的或为临时的,为个个之事业或为包括之事业,放以单

  • 标签: 合伙合同 退伙人 法律效力 全体合伙人 债权人 法定退伙
  • 简介: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上使用最广泛的概念,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然而,它的正义性和存在价值正受到来自现实经济生活的严峻挑战。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日益呈现为一剑双刃,既充当奋发进取者的保护伞,也成为巧诈舞弊者的护身符,其负面效应已是不争的事实。对此,视而不见或“犹抱琵琶”都不是我们应取的态度。笔者不揣冒昧,试图作一粗浅探讨。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以民法主体是否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为标准的。通常将民法主体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称之为无限责任,而以其所有财产一部分承担债务的称之为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有两种形式,一是一般有限责任,即根据法律或的规定,债务

  • 标签: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负面效应 公司债权人 公司法 公司股东
  • 简介:<正>(一)法人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拥有独立的财产。在法律上,所谓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的财产不仅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的财产,而且独立于自己成员的其他个人财产,同时也独立于创立人国家的其他财产。拥有独立的财产,是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和担负物质责任的前提和根据。既然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个人财产以及创立法人的国家财产

  • 标签: 独立财产 集体企业法 固定资产 有限责任 事业法人 所有权
  • 简介:<正>学者们认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诞生是资本主义具有历史意义的创造,有人给予的赞誉更高,说它是新世代爆发的一颗原子弹,说它的产生不亚于电力、蒸汽机的发现。的确,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地位无论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而赋予股份有限公司以强大生命力、并作为其显著标志的则是其实行的有限责任制度。

  • 标签: 有限责任制度 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意义 资本主义 社会地位
  • 简介:目前风险投资实业界和理论界公认有限合伙为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佳组织形式,本文通过对有限合伙的概念及其特征的介绍,探究其在风险投资实务中的突出价值,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的修改及有限合伙立法提出具体建议.

  • 标签: 有限合伙 实业界 风险投资机构 实务 中国 组织形式
  • 简介:自耶林在1861年发现了缔约上过失这一理论以来,缔约上过失在德国判例的推动下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缔约上过失法典化之前,判例对缔约上过失理论一直存在着偏爱的倾向,重要原因之一即在于:它避开了雇主援引《德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831条第2款规定的对其营业辅助人所造成损害的免责问题,开辟了一条运用《民法典》第278条的路径。因为依据第278条的规定,雇主对其辅助人造成的任何损失都必须承担责任,而绝无免责的可能性。与此相对应,代理人或者辅助人自己通常仅对其侵权行为负其责任

  • 标签: 过失责任 德国法 公司经理人 缔约 有限责任 《德国民法典》
  • 简介:自然是经由诉讼不能实现的,债务人的履行或者承诺履行将激活债务人的强制力,债务人一旦自动履行即不得请求返还。自然的"亚类"。用"自然"加""来表达有两个含义:一是它不同于一般的作为法定的民事,无论是因还是效力;二是它不同于非,不是纯粹的社会、道德或者宗教义务。用"自然"将""与"自然"连接可以体现出,这一类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但一旦履行它就是的履行而非不当得利或者赠与。这一点同罗马人区分契约与准契约的思路如出一辙。罗马人将"准"与"契约"相连,就将介于契约与侵权之间的地带统一起来。同样,"自然"也统一了处在法定义务与纯粹的社会义务之间的灰色地带。

  • 标签: 自然之债 赠与 不当得利 法定之债
  • 简介:本文借助比较法的法理对中国和英国公司法中的股东争议解决机制进行研究,试图回答在何种程度上,英国公司法中的进路可以适应我们独特的社会、经济、文化情况。在中国独特的土壤上,如何借鉴西方的经验,培育更加完善的股东争议解决机制。

  • 标签: 比较法 不公平歧视 股东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自治 法文化
  • 简介: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国公司法普遍对股权对外转让加以限制,包括其他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指定购买制度等。我国公司法吸收了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例,也进行了限制股权对外转让的制度安排。但新《公司法》中如转让事项通知事项具体内容亟待明确、强制购买义务有形同虚设之嫌、优先购买权制度尚不完善等。笔者从西方法系中限制股权对外转让制度解析入手,反思了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这一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的具体思路。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股权转让 反思 重构
  • 简介: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于诉讼外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应定性为所谓的"和解契约",并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的同时又撤回上诉的,原告既可按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也可选择另行起诉,要求对方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构成"混同",归于消灭。就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均为连带债务人,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因混同而使其他债务人同免其责任的,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自偿还其本应分担部分。

  • 标签: 和解 混同 合伙债务
  • 简介:有限合伙人因受有限责任制度保护而使其身份识别显得重要,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体现在合伙协议的内部确定、有限合伙证书显示信息的外部公示、企业事务控制权和合伙企业名称四方面。有限合伙人身份存在被推定和被否定的制度设计.以企业事务控制权为核心的有限合伙人身份否定的证明责任在于债权人.以合理信赖的标准承担责任有利于保护有限合伙人。我国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立法可以借鉴美国1976年的ULPA模式为主,确立合伙协议和有限合伙证书制度,明确有限合伙人身份错误责任以及依控制权、合理信懒原则设置有限合伙人的否认制度。

  • 标签: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合伙证书 合理信懒 控制权
  • 简介:<正>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合同意识有所增强,开始注重运用合同来规范自己的民事、经济行为。但是,应当指出,相当一部分人对订立特殊合同必须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才能成立和生效的规定,还不甚了解,在订立这类合同时带有相当大的盲目性,以致合同无效,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法律

  • 标签: 特殊合同 抵押物登记 私有房屋 抵押合同 机动车辆 当事人
  • 简介: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在各国和地区并无明文规定,但由于其独特的法律价值以及强大的生命力,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所承认。文章从不真正连带债务法律属性入手,通过对不真正连带债务实体法律适用、具体类型的研究,进一步探讨不真正连带债务诉讼中诉权保障和诉讼裁判,以期为司法实践应用提供制度支持。

  • 标签: 不真正连带债务 法律适用 类型 诉讼对抗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举债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标准在于举债的目的是为夫妻共同生活。依此标准,对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理解不能拘泥于约定的形式,而应注重约定的实质。依据法律关系、债务内容、债务设定行为性质只能成为个人债务的,即便合同书没有“个人债务记载,也应认定该行为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无偿保证因不能获取对价给付和利益,故不能成为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举债目的。这种客观不能,阻却了保证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联系。举债目的只有带来财产利益,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基于社会评价、天伦亲情、家庭和睦等非给付性追求而进行设定的无偿保证债务,纵然是为了夫妻或家庭,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标签: 婚姻 夫妻财产制 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保证债务 无偿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