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项目融资模式之一,是联系项目和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项目融资中的项目资产具有预期收入较为稳定和变现性较差等特征,该特征不利于项目资金的及时融通.而证券具有发达的市场、完备的法律制度、投资者广泛、风险分散、便于融资等特征.基于二者的互补性,产生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首先,项目资产通过真实交易,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是实现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其次,通过信用提高等法律手段,可以弱化投资者对项目资产变现性较差特征的关注,满足证券法的有关要求,促进资产证券化的进行;第三,合理的税法制度是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促进项目资产和资本互动的重要法律杠杆,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保证.以上三个方面是从法律角度诠释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内容,同时这三个方面互为影响,缺一不可.
简介:邓正来教授一直关注中国法学乃至中国学术的重建问题,刊载于本刊2005年第1—4期《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一近18万字的长文对中国法学1978年至2004年这一时代进行了“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为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读书小组(朱振、资琳、周红阳、李强、邹益民、邹立君、刘小平、蔡宏伟、陈纺和张琪)邀请邓正来先生就这篇长文的写作缘起、理论资源、哲学立场以及文章开放出来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一次纯学术的访谈。这次访谈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求邓正来先生对这篇长文的内容进行重复性的解释——尽管适当的解释和澄清也是必要的,而是旨在通过对论文写作之诸多知识支援和理论问题的追问而达到从整体上对该论文的思路以及开放出来的理论问题进行把握,进而促使读者对该论文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更进一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