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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结果
  • 简介:从自由刑和财产刑的选择这个视角切入,探讨我国现阶段关于刑罚合理适用的一些问题。结合我国的现有国情,定位我国现阶段刑罚的目的;阐述和分析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短期自由刑适用存在的弊端、财产刑执行难以到位、贪污贿赂犯罪中国家损失难以弥补等问题;通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在刑罚制度中引入刑罚效益原则,提出法官在对刑事被告适用刑罚时,在不违背立法者刑罚目的的前提下,应当考虑刑罚效益的建议。法官运用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在自由刑和财产刑中做出合理的、适当的选择,以实现最大的法益,达到社会主义刑法中刑罚制度运行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加效率的目标。

  • 标签: 刑罚目的 刑罚效益 自由刑 财产刑
  • 简介:在德国,因为债法改革使原来属于《德国民法典》第847条调整范畴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则进入了法典总则的框架,所以尽管精神损害赔偿规则依据现第253条而被严格地限制了适用范围,但是财产侵害也可能因法律的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等通过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的适用而被救济。在我国,尽管《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并未明确拒绝精神损害赔偿规则在财害侵害领域的适用,但是以最高法院为主导的我国司法实践却对此予以严格的限制,它严格区分合同领域和侵权领域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的适用范围。由此导致的必然结果是,精神损害赔偿规则在财产侵害中的适用被原则性地排除掉了。两国法律实践在该领域内所表现出来的差异的原因在于,前者适用扩张解释的方法小心翼翼的在既有法律体系的逻辑框架内保持了法典对现实生活的适当开放并对受害人提供了充分的救济,而后者在适用限缩解释的方法时却未充分顾及既有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一致性。因此,即使从功能主义分析的立场出发从而发现两者在最终的调整结果上可能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然而结果的趋同性却不能说明违反法律体系内在逻辑的法律适用本身的正当性。

  • 标签: 财产 精神损害 赔偿 功能主义
  • 简介:房价的日益攀升,把越来越多的人们卷入“房产约定”的纷争中。夫妻之间约定“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婚后归对方个人所有”的法律性质在学术界争议很大,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将其定性为赠与,这不仅没有平息争议,反而激起社会各界更大范围的广泛讨论。本文指出,将一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后归对方所有,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关系的范围,应适用《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撤销。

  • 标签: 婚前财产 协议 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