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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所谓案例教学,是指在法律院系和公安院校的教学活动中,围绕学科理论体系,结合具体教学目的,通过逐一分析典型案例和实际解决模拟案例,使学生既具有理论基础知识,又能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包括三个方面:案例教学构成;案例教学程序;案例教学检验.它们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溶为一体,紧密结合;但是,各自又有不同的侧重面和具体要求.一、案例教学构成

  • 标签: 案例教学活动 案例教学法 教学内容 理论知识 典型案例 动程序
  • 简介:“模拟审判教学”是一种在特别设置的审判环境中,模拟扮演法庭上处于不同地位的各角色人物,进行演练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的基本过程,是在学生系统地学习实体法、程序法等理论的基础上,教师为学生提供司法实践中典型的案例材料,让学生根据案件的事实、法律的规定和各自扮演的角色,各自独立进行准备,然后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模拟审判演练。“模拟审判教学”的具体实施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模拟审判材料的准备阶段。首先老师要根据模拟庭的性质和种类,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结合“模拟审判教学”的特点,选择司法实践中有代表性、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材料。从学校教学实际出发,进行加工、剪裁、提炼和改编成适合“模拟审判

  • 标签: 模拟审判 教学法 法律专业 司法实践 程序法 法律人才
  • 简介:宪法学内容重要,理论抽象,尤以基本理论部分的“宪法监督”为甚,这对教师和学生都充满挑战。在宪法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引导学生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养成法律思维,学习法律推理,可以弥补传统讲授法的不足,避免教师枯燥地宣讲。学生被动地记忆所造成的低效学习状态。教师实施案例教学时要注意准确地选择,灵活地运用宪法案例,这是发挥案例教学作用的关键所在。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应包括外国宪法案例和中国宪法事例,在使用案例的时候应注意案例切入课堂的时机,案例与教材的衔接,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定位,纵深型讲解法和放射型讲解法的应用以及教学目的的实现等问题。

  • 标签: 宪法监督 宪法案例 宪法事例 案例切入
  • 简介:案例教学正在成为教育理论和实践界在世纪之交共同的“新宠”。公安法律文书教学顺应时代的发展特点和需求,责无旁贷地需要运用案例教学手段,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写作能力的教学目的。在实施应用过程中,采纳了“一案到底”的案例教学,把同一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让各种法律文书在办案进程的不同阶段出现,收到融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桥为一体的教学效果。

  • 标签: 公安法律文书 写作教学 案例教学
  • 简介:法律概念与自然科学概念至少存在两个方面区别:法律概念具有"实践性",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理论性";大部分法律概念具有"类同性",大部分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相同性"。"实践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本体论特征,"类同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因此,法律概念具有自身的实践逻辑。兰戴尔最先提倡的案例教学是建立在一种有缺陷的法律科学构想基础上的。法律概念的实践逻辑构成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概念 实践逻辑 解释 类推 案例教学法
  • 简介:作为当今社会最为普遍的一种交易形式,格式合同堪称为利弊并存的"双刃剑".一方面,格式合同因具有满足经济生活的明显优势而被市场主体广泛采用;另一方面,在合同实践中,使用人以不公平条款损害相对人利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需加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以维护合同正义.而立法规制是行政规制和司法规制的前提和依据,在格式合同的规制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在我国,尽管、等法律中规定有格式合同的内容,但这些规定比较粗疏、笼统,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 标签: 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 立法规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公平条款 《合同法》
  • 简介:格式条款的信息规制在保险背景下因成本过高而未能有效实现保障意思自治的目标,因而亟待转向以内容控制为主的模式。后者以维持给付均衡为价值取向。但是,保险的技术性与团体性也赋予了给付均衡更丰富的含义。据此而建构的内容控制规范应主要作用于背离任意性规范的非核心给付条款,特别是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条款。在控制范式上,宜采取抽象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法,并考虑保险特质与我国实务,构建具有开放性的多层次不公平条款判断标准。

  • 标签: 格式条款 信息规制 内容控制 核心条款 判断标准
  • 简介:“完备合同”是能够理想地实现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标并具备相应必要条款的合同。“完备合同”理论既可以说明格式合同的合理性、进步性和优越性,又能据以分析格式合同制度的缺陷及其成因,为识别“不完备合同”找到客观标准,为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提供合理依据和有效方法。完善《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定、加强市场竞争和公共政策的相关立法、杜绝部门保护性立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是控制格式合同缺陷的有效方法。

  • 标签: “完备合同” 格式合同 公共服务合同 法律控制
  • 简介:格式合同作为"双刃剑",其在效率价值之外带来的是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对契约正义的调整。从实然效果分析,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应确立以司法规制为中心的模式。而在格式合同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引入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得出与传统民商法思维不同的司法标准和司法结论。同时,在将经济法的理念引入民商事审判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窥见一条经济法实施的它途。

  • 标签: 格式合同 实质正义 司法规制 经济法实施
  • 简介:《合同法》第40条后段规定了格式条款效力审查标准。格式条款订约方式已成常态,其效力评价标准应当事先由立法者确定。这样的立法价值引导,体现在具体(任意法)规范中。对于是否"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判断,重要标准在于格式条款和任意性规范以及其中内在的正义性实质的偏离程度。此外,注意到格式条款作为有名合同的补充的重要作用,在无任意法规范作参照的情况下,考量等值原则、风险控制因素、保险保障因素以及直接的第三人利益等因素,确定格式条款是否限制了依据合同本质所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致,从而确定有悖"公平"而无效。

  • 标签: 格式条款 效力审查 公平原则 任意法规范 权利义务权衡
  • 简介:格式条款的纠纷解决中,“善意”和“显失公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美国的成文法和判例法虽然明确承认这两个概念,但一直未将其具体化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而且因对其含义缺乏共识,所以合同法的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另外,“善意”和“显失公平”之间的关系也很少有人论及,同时建立在法律吸收、法律解释和具体限制基础之上的可执行性问题,也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 标签: “善意” 格式条款 美国法 可执行性 显失公平 法律解释
  • 简介:现代社会的重要表征之一就是银行信贷十分活跃。为了便于银行信贷的交易活动之需,包含保证条款的格式合同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伴之而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解决由银行提出的包含保证条款的格式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公平救济。在银行格式保证条款中,在考虑其功能与效力的同时,更需要研讨其中的问题及为保证人利益实施的救济性矫正。

  • 标签: 银行格式合同 保证条款 保证人 权利救济
  • 简介:伯尔曼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描述,并未细致地揭示11世纪之前西方古代法学在知识论和方法论上的特征。不可否认的是,近代大学体制不仅打造了一个"以学术为生"、专事学问研究的知识群体,而且也铸造了一种追求逻辑形式主义的科学精神,但是,"经院派"以及以后的"公理方法派"法学家们的做法,实际上遮蔽了古老的法学作为一门法的实践知识的性格。古代的论题学体现了这种性格,它将法学的论辩活动带入到了更复杂、更可靠、更贴近人类社会生活现实的思考结构之中。

  • 标签: 实践知识 论题目录 问题思维 困局工作方式
  • 简介:习惯作为法源,是法治先进国家之通行做法。交易习惯常借助格式条款的"外衣"呈现于世,由此产生二者真假难辨的迷象。格式条款借助行规、示范合同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潜入交易习惯,进而僭越习惯法源之地位,将逃离信息规制和内容控制的双重规制,剥夺相对人的信息获取权,架空格式条款特别规则。

  • 标签: 格式条款 交易习惯 法源 “31日不计息”规则
  • 简介: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陈任飞认为: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银行、信用社提供的格式合同规定'保证期限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之类的条款。对此类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法》颁布后出现二种解释:一种解释为按《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

  • 标签: 格式合同 保证期限 担保法 金融机构 合同法 中国
  • 简介:<正>本期发表了本刊记者对中共江西省委书记万绍芬同志带头学法执法的专访,值得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一读,更值得大家想一想、议一议,看看从万绍芬同志身上,能够和应当学到哪些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不久前,中央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会议,作出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五年规划》。《规划》中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团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作为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对象,这是很有针对性的,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什么把领导干部列为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呢?这是由于干部所处的地位和所肩负的历

  • 标签: 现实意义 领导干部 思想 主观意志 法律知识 马克思
  • 简介:本文系学术史回顾性质的文章,较系统地介绍了20世纪唐代法制总体研究状况,如唐代法制的重要论著与资料整理,律令格式的关系,唐代法制的影响等,尤其是较系统详尽地阐释了日本学者经常使用的“律令制度”、“律令国家”等专业术语的内涵。

  • 标签: 律令 法制史 国家 制度 唐代 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