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1年1腘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地政府决定对部分个人征收房产税试点,使房产税改革一时成为热点话题。传统的税收征纳观念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强调国家与纳税人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应以房产税改革为契机,转变税收征纳观念,以平等的税收债务理论统筹立法,在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为全社会树立纳税人权力观念。
从纳税人权利保护看房产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