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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分子为了达到犯罪的目的,往往针对作案的客观情况来决定实施犯罪的手段;在犯罪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某些阻碍和曲折,罪犯势必在手段上采取相应的变化来对付,以达到他犯罪的目的。手段是犯罪行为的

  • 标签: 犯罪分子 犯罪行为 盗窃罪 抢劫罪 罪犯 秘密窃取
  • 简介:“快三年了,弟弟终于可以瞑目了,感谢所有帮助我们的人!”2007年5月中旬,当李金花拿到判决书时,她含着泪喃喃自语。对李金花而言,弟弟李胜利的死亡情景是那样的清晰可见。

  • 标签: 杀人事件 警察 周口 判决书 死亡
  • 简介:<正>当前,对什么是间接故意杀人?怎样区分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间接故意杀人应否独立论罪?在刑法理论中还有不同的认识。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直接故意杀人比较重视,而对间接故意杀人则有所忽视,有的把间接故

  • 标签: 故意杀人罪 过失杀人 人死亡 独立论 间接 行为人
  • 简介:雇凶杀人犯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钱财、利益等为条件,雇请他人谋杀与行为人有着某种特殊关系的人的一种犯罪行为。雇主的心理动因主要源于自我保护和借刀杀人的需要,雇凶的心理动因主要源于强烈的侥幸心理和贪图钱财或某种利益的欲望。对雇凶杀人犯罪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分类。雇凶杀人犯罪具有犯罪行为的预谋性、暴力性和内隐性等四个方面的特点。

  • 标签: 雇凶杀人犯罪 雇主 雇凶 犯罪特点 心理动因
  • 简介: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死刑的存废与增减根本上受制于民意,这种民意的重要体现就是“杀人偿命”的观念。中国历史上既广泛存在着“杀人者死”的法律规则,也大量存在着“杀人偿命”的观念、意识。实际上西方社会也有“杀人者死”的报复刑观念。因此,要废除死刑,民意是一个绕不过的山,必须向老百姓宣传、并逐渐普及实行死刑的弊端,使老百姓不再处于对死刑的迷信与狂热之中,从而理性地、平心静气地接受废除死刑的理念。

  • 标签: 杀人偿命 民意 死刑存废
  • 简介:2017年3月23日,《南方周末》报道了发生于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一伙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极端恶劣的催债人。对女欠债人极尽凌辱.其子为保护母亲而奋起反抗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 标签: 杀人案 《南方周末》报 黑社会性质 无期徒刑 判处
  • 简介:当前对雇凶杀人犯罪的处理存在死刑适用过多的问题。对雇凶杀人犯罪判处多个罪犯死刑立即执行是重刑威慑论的表现。根据现代理性的刑罚理论通说,对受害者仅为一人的雇凶杀人犯罪,最多只能判处一人死刑立即执行。通常情况下,雇主比凶手更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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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时间:1979年5月18日。地点:广安门外莲花池北钢宿舍东排107号。凌晨3点多,退休老工人孙俊朝的爱人张文华一觉醒来,忽然听到外屋传来断断续续的呻吟声。她开了电灯,发现睡在身旁的老伴孙俊朝不见了。张之华赶紧穿上衣服,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外屋察看。啊!只见老孙满身是血,倒在屋门口,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张之华立即叫起了儿子,跑到北京钢厂要了一辆汽车,把老孙送到宣武医院抢救。但是,由于孙俊朝伤势太重,抢救无效,于5月19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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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个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白求恩式的好医生”的苏州一家大医院主动治攻生,为了娶情人,竟然利用自己精通医学的长处,丧心病狂地用无色无味的麻醉剂,将自己的结发妻子隐形杀死。2003年12月17日,苏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随着庭审的深入,医学硕士邱小强以往的温柔面纱被——剥去,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杀人狂魔”。

  • 标签: 麻醉剂隐形杀人案 邱小强 故意杀人罪 犯罪事实
  • 简介:<正>最近,我们受理了一起在定性、量刑问题上争议较大的上诉案件。案情是这样的:上诉人赵××,男,现年二十九岁,北京市某木器厂工人。一九八○年三月与刘××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一子。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以来,刘常与高某(男,

  • 标签: 意外事件 过失杀人罪 致死 故意伤害 身体健康 重度颅脑损伤
  • 简介:<正>我是郭敏杰案件的二审辩护人。对于上诉人郭敏杰第二次肇事的事实、情节和情质,我既不同意原审法院定故意杀人罪,也不同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定过失杀人罪。首先,应进一步查明上诉人郭敏杰的犯罪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这涉及到郭的心理状态,也是决定他负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怎样判断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呢?刑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据此不难看出,故意犯罪有它的共同点,即行为人对于他的行为会发生危

  • 标签: 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罪 上诉人 心理状态 故意犯罪 郭敏
  • 简介:<正>《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载有一则唐代姚文秀杀妻案的断例。研究这则断例,有助于对我国古代刑法中故杀人罪罪名定义的了解。唐穆宗长庆二年(公元822年),京师地方有个名叫姚文秀的人,毒打其妻致死。事发到官,按照当时的司法管辖制度规定,由大理寺审理此案。姚文秀自供是由于夫妻相争,斗殴致死。但检验姚文秀身上,毫无伤损。大理寺长官断此案时,根据《律疏》(即《唐律疏议》)卷二十一“斗殴杀人”条中对故杀人罪所下的定义:“非因斗争,无事而杀,是名故

  • 标签: 杀人罪 我国古代 罪名定义 故杀 白居易 唐律疏议
  • 简介:自首作为量刑的重要环节,其功能定位在于准确量刑而非简单的从宽处罚,因而其作用的发挥受到量刑原则的制约与量刑目的的指引。自首从宽的依据在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减小,更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因而自首情节不必然带来从宽处罚的效果,亦不是死刑案件中的免死金牌。实践中,确定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是否可以从宽处罚时,应将被告人的客观罪行作为判断基础,进而实质考察被告人人身危险性是否降低、主观恶性是否减小,排除不应当、不足以从宽处罚的情形,以确保罪刑相适应,正确理解并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标签: 自首 不从宽处罚 人身危险性 罪刑相适应
  • 简介:死刑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刑法问题,死刑的存废取决于主导性社会观念的支持.在中国刑法理论界,虽未一般地将废除死刑作为自己的目标,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却一直是中国刑法界的态度.现行中国的刑事法律从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和死缓制度三个方面来严格限制死刑,故意杀人罪是当今中国刑法中死刑的主要适用对象.

  • 标签: 死刑 故意杀人罪 保留 限制
  • 简介:人类早期的法律最能体现民族的本性,也最能揭示其法律传统的特色。通过对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杀人和伤害行为法律规制的考察,兼与历史发展同期的中国法相对照,我们发现,盎格鲁—撒克逊社会主要认可民间解决问题的方法,肯定"私力救济",反映了当时英格兰国家权力因素还没有占据了绝对上峰,社会成员享有较多的"个人自治"空间。中国采取的是自上而下命令式的解决途径,明显带有压迫性,从而扼制了人民权利与自由意识的发展。

  • 标签: 盎格鲁撒克逊 杀人和伤害 法律规制 中国古代
  • 简介:<正>寒冬的晨曦,透过明净的玻璃窗,映射到威严的审判台上,大厅里格外肃穆。被告席上,一个清秀文弱,神志恍惚的青年人正低着头,不时的用分那怀疑、恐惧的双眼,望着审判长严肃而从容的面孔,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生

  • 标签: 坦白从宽 杀人犯罪 政策 投案自首 青年人 审判长
  • 简介:【基本案情】被告人吕某,男,1976年生,小学文化。2005年2月6日19时许,被告人吕某到东莞市黄江镇大家乐广场找卖淫女嫖娼,找到被害人杨某(女,生年不详)。二人在黄江镇江海城黄河二街12号楼302出租屋内进行性交易后杨先离去,吕发现身上的手机及财物被偷走,便怀疑是杨所为。同年2月9日21时许,吕某携一把水果刀在大家乐广场再次找到杨某进行性交易,杨未认出吕。二人到黄河二街12号楼302出租屋发生性关系后,吕要求杨把手机还给他,杨不承认并想逃离,被吕抓住,两人发生争吵。吕某遂将杨推倒在床上,用左手卡住杨的颈部,右手持水果刀刺了杨的腹部、右眼部各一刀,致杨当场死亡。吕某将杨杀死后,将水果刀的刀套放在窗外的窗台上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系被他人用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合并用锐器作用于腹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 标签: 故意杀人案 相关程序 证明标准 存疑 死缓 失血性休克
  • 简介:对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以及非法拘禁使用暴力、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刑法规定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既非法律拟制,也非注意规定,而是为了减轻犯罪检控的证明负担所作的法律推定。即,推定致人重伤(伤残)的行为人具有伤害故意,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参与犯罪的其他成员对于加害行为有加功作用的,推定其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推定产生证明责任倒置的效果,辩护方反驳推定须承担完全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且其反驳证明应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法律推定 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 转化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