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时值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之际,我国经济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些都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给相关立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前不久,围绕上海市欧德利路名称转让的问题,社会各界纷纷对此提出了木同的主张,这场争论远远超过了这件事本身,它已涉及到我国公路路名权的法律性质以及路名权是否可转让等问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公路名称的种类纵观我国城乡尤其是城市的公路,其名称数以万计,不一而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特别是自我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公路名称更趋多元化。分析我国众多的公路名称,可以将其归结为两类:一
简介:市场经济为各主要国家所采用,通讯、运输和信息等革命性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战后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等,是经济全球化的必要条件。它是国际社会相互依赖关系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的表现形式,具体体现在各国经济上的高度相互依赖、国际组织间合作进一步加强、非政府组织影响力急遽增加等方面。经济全球化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国际规范,这些国际规范对列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行为具直接作用,其进入内国法具有高层次、具体化、强制性的特点。这从世贸组织的实践可窥一斑。国际规范以强制性的拘束力进入内国法,从而导致列国的法律规范、执法原则和标准以及法律价值等不断向趋同的方向发展。这一趋势的持续发展又势必导致国际社会成员的法律和制度逐步达到法治社会的要求,即全球法治化。
简介:近年来,我省公路交通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全省境内现有8条国家高速公路、8条国道、28条省道.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6.5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达全省80多个县(市、区),实现了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油路、建制村通公路,形成了多层级协调发展的公路网络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公路总里程迅速增加,其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显突出.如资金严重不足,建设土地供需矛盾加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够规范,超限运输、公路毁损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省公路事业的发展,制定一部全面规范我省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无疑十分必要.
简介:推动法学科学化和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是中国法学学术共同体的历史使命。深入开展法学范畴研究、协同推进法理研究、并将法学范畴研究和法理研究有效对接,是实现法学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论文以追忆1988年"全国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为铺垫,论述了在中国法学新时代全面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研究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要意义,探讨了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研究的路径和方法;分析了大力推进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互相对接的客观必然性、现实必要性和方法上的可能性,探讨了法学范畴研究和法理研究互相对接的路径和方法。把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对接起来,其要义就是把"权利本位"与"法理中心"并轨,构建以权利为本位、以法理为中心的新时代中国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