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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结果
  • 简介:法治并非法的体系、知识与技术的逻辑堆砌,而是包涵了深刻价值内涵的治理方式。道德与价值共识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的最大问题是法治建设中缺少了道德的因素,因此,法治难以担当重塑社会共识的角色。从寻求法治共识和道德基础的意义上看,儒家提倡之"德"是古代官民之间共享一套的道德话语和价值体系,"德"恰恰是凝聚古代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在儒家的治理逻辑中社会的法律体系与治理结构均建立在全社会共享的道德话语与价值共识基础之上。

  • 标签: 法治 儒家 社会共识
  • 简介:19世纪后期是英国自由主义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重要时期。放任主义危机浮现,功利主义地位上升,保守主义思潮亦强势崛起,个人自由取代政治自由逐渐占据自由主义的重心。在密尔和斯宾塞的深度诠释下,自由的本原不再是抽象的天赋权利,而是现实的功利考量,自由的内涵由政治自由逐渐延展到经济自由、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自由的实现也由倚重制度设计转向在法律、市场和文化的良性互动中寻求突破。以严复为代表的近代思想家认定自由是英国之所以繁荣富强的根源,但当他试图引入自由思想并望其承负救亡图存之重任时,却又不可避免地陷入中西两种异质政治文化传统对冲引发的矛盾和悖论中。

  • 标签: 自由主义 密尔 斯宾塞 严复
  • 简介:法源是具备权威理由或实质理由的裁判依据,形成具备不同分量的法源位阶,分别指向依法裁判与正当裁判的目标。各法学流派依认定的法源不同而对“法”有着不同的理解,私法法源的社会理论基础是进化论理性主义与自生自发秩序,私法因包含阐明与未阐明两种正当行为规则而具有开放性特质。法源理论与民法方法论有勾连也有分工。罗马私法发展各阶段几乎涵盖后世知晓的所有法源形态,却最终衰退为法典编纂一种形式。《民法总则》第10条法源条款中的“法律”包含规范法源与准规范法源两大谱系以及具体规则与基本原则两种类型,“习惯”也应作弹性理解,习惯与习惯法只是程度差别。对于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则、基本原则、习惯等多元法源,需要建构起一套司法适用的步骤与方法。

  • 标签: 法源 习惯 习惯法 罗马法 《民法总则》第10条
  • 简介:本文通过总结台湾通识教育的运行模式与理念,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台湾地区大学实施的通识教育模式可以简分为三种(分类选修+共同必修、分类选修、核心课程)模式;第二,通识教育的设计应具有系统性,大学应设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通识教育,并通过制定特定的通识教育理念来指导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第三,跨学科的融合式课程可能会成为未来通识教育的主要运行模式;最后,各个学校都重视通识教育的评估与反馈。为此,笔者建议,针对通识教育的运行现状,各个学校应建立一个PDCA的质量保障循环体系,以此促进通识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 标签: 通识教育 分类选修 共同必修科目 核心课
  • 简介:美国最高法院在"费舍案"的第二次判决中,再次确认德州大学AA方案合宪,它所采用的审查标准,其基础源自"巴基案"所确立的多元性价值理论,即通过构建多元教育环境,推动个体之间深化交流、增进认同,最终提升实质平等。根据这一理论,在不同群体间实施权利差异化配置,是对整个受教育群体均有益的手段,并且在理论上对倾斜配置权利的原则构成"补正",以避免反向歧视。在我国新时代背景下,这一政策逻辑对于更新高等教育领域内针对少数民族和特殊地区考生的倾斜保护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多元性 倾斜保护 反向歧视 个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