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对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内容、制度基础以及历史渊源进行考察,并对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利弊加以分析,最后论述在我国构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障碍及有利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该程序的初步设想.
简介:司法程序现代化是在传统司法程序基础上不断扬弃而形成与新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更为合理科学的现代司法程序的过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标准不但是司法程序现代化成果的衡量标准,同时也指向现代司法程序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司法程序现代化的标准包括形式、价值和实践三个方面,形式标准可以区分为周延性和体系性两个方面,价值标准则包括公正、和谐和效率三个方面。
简介:法庭之友制度随着国际司法机构近十余年来的大量增加或深度改革,在国际司法领域获得了相当的发展。有关能否接受法庭之友摘要,WTO争端解决机构最近的实践引起了成员方激烈的争议,已经成为有关WTO谈判的热点之一。
简介:法国公诉替代程序是司法实务部门为应对法庭堵塞、效率低下而创设的刑事应对机制,包括刑事和解、刑事调解、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一系列替代措施。从司法数据看,公诉替代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但也存在诸多隐忧,包括体系混乱、衔接无序、刑事处罚司法化、鼓励认罪以及权利保障不足等问题。法国公诉替代程序的演变蕴涵了近年来欧洲“自然演进型”的司法改革观,这是对传统“理性建构”的有益补充,值得关注。
简介:这一轮司法改革与以前的司法改革不同。以前的司法改革基本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动和主导的,因而在改革的力度、深度和系统性方面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限制,这就使得过去的改革更多地具有战术性而非战略性特点。改革举措往往是零打碎敲式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主要表现为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对于现行法律所确立的司法制度予以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而非司法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
简介:中国现行的司法改革措施偏离了法治方向,原因在于对司法改革的根本法理问题、司法改革的性质、司法的价值取向、司法独立、司法的职业化等缺乏足够的认识。本文力求理清上棕问题,并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提出了一些设想。
简介:通过对司法改革的目标进行分析,阐述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改革的系统性,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改革应达到司法公正。以求司法程序的公平和实体的公正,增强司法的程序性和权威性,理顺立法、司法、行政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的独立。
简介:司法改革是针对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从满足民众司法要求出发,遵循司法规律,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保障性障碍,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司法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慎重进行。对司法改革取得进展和成功,我有司法改革的依据、司法改革的目标、司法改革的方式方面的三盼。
简介:协商性司法下,审前程序不再仅具有为审判程序作准备或程序分流的简单功能,更具有独立的实体处分和纠纷解决功能。由于协商程序中检方滥权现象的存在,英美法系国家的辩诉交易中出现了法官积极参与协商程序的现象,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也在引进或创制协商程序时设立了种种制度措施由法官对协商程序进行司法控制。对协商程序实施司法控制和监督不失为一种保护平等协商的良策,我国在构建协商程序时也应当从保障公平协商的角度出发完善司法控制的相应制度。
简介:经济法司法化是形式司法与实质司法的统一,两者分别由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进行保障。经济法中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在结构组合上的非均衡性与动态性决定了两者在经济法司法化中的地位与功能不同。现阶段,应当看到诉讼程序功能的有限性,而非诉程序对经济法司法化则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由经济法的特殊性决定,特别诉讼制度的建立并不是经济法司法化的主要途径,经济法司法化最终依赖于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的共同保障。
简介:
简介:既往的刑事再审程序改革注重指导理念的革新、强化,聚焦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理念的批判与“依法纠错”理念的推行。然而,理念革新主导的刑事再审改革成效不彰、沉疴如故,甚至改革主政者革故鼎新的理念都没有进入地方司法实务部门的话语系统。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遭遇挫折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但指导理念的泛意识形态化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遭遇的挫折促使我们反思、检讨并超越理念革新主导的改革模式。
简介:正当程序作为指导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性原则之一蕴含着丰富的机理。包括权利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权力应当受到严格的制约和监督、程序本身应当符合人性的基本要求、程序运行过程应当有主体的参与、经由正当程序产生的结果具有广泛的可接受性、正当性的程序应当是符合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程序,等。在侦查讯问程序中引入和推广“三项制度”符合正当程序的有关基本原理,是侦查讯问程序正当化的必由之路。
简介:作为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轮司法改革在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后纵深开启。诸项重大抓手的布设和配套措施的试点推行因其触及体制症结之深、触动利益变动之大而引起强烈职业震动、社会反响和学理争议。在有望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的关头,司法改革怎样才能稳健而坚实地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这是学界必须面对的问题。2014年8月17日,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办“司法改革与司法文明”理论研讨会。
简介:检察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合理配置检察职权,检察活动的司法属性决定了检察权的配置必然受司法规律的制约,各项检察改革举措的施行必须符合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而司法规律中的“依附性”、“平等性”、“独立性”、“裁断性”、“正当程序性”等内容从不同侧面说明了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应予改革的重点,也因此决定当前的检察改革应当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对审判活动的制约职能,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要求的刑事公诉机制,增强逮捕的司法审查属性。
简介:确定是否要进行司法改革、如何进行司法改革、对什么环节进行改革都依赖于一个基础性系统理论。司法改革所依赖的理论需要有共识性,而共识性离不开理论的群体利益考量、内在逻辑性和外在衔接性。司法改革所依赖的理论本质上归属于管理学,中国现有的学科分类都无法发展出司法改革所需要的理论,应当建立专门的司法管理学。已有的司法管理研究存在目标空洞,研究碎片化、原则化、理想化,司法管理机制研究普遍被忽视等问题。本文主张以司法裁决行为为切入点,建构司法管理理论。
简介:对于本次司法改革,我讲自己的几点认识。第一,对本轮司法改革的态度问题。我认为,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依然应该拿出更大的努力去支持本轮司法改革。中央这次提出的司法改革方案大大超出了学界的预期,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是应该对之大力支持的。在司法改革问题上,学界是有共识的,党中央也有共识。当然,完全的共识可能还没有形成,但目前司法改革的环境和氛围已经良好,因此,我们应该从各个方面积极努力支持司法改革,把握住这次机遇。
简介:与其他类型司法鉴定相比,司法精神鉴定较为特殊。精神医学的特点决定了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与司法精神鉴定直接对接,且鉴定意见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鉴定人在刑事责任认定问题上的强势、鉴定内容无法通俗化表达、鉴定意见结果不确定等问题客观存在。如果实体的改革无法达到目的,那么对诉讼程序进行调整,如加强程序的参与性,建立重点案件鉴定人出庭制度,选任精神医学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才是化解鉴定意见风险、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简介:新一轮司法改革无论是在启动级别、改革深度、目标指向上,还是在方案设计、具体举措、推进速度上,都远超以往,人们也对司法改革赋予了更大的意义和期盼。然而,这样一个重大、复杂而至关重要的改革工程,需要精心筹划和稳妥推进,特别是对其中可能会出现的某些"异化"风险更需认真对待和防范。基于既有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地方化弊端,本轮司法改革推出了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的改革策略。一些省级司法机关已开始积极筹划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
简介: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并在诸多方面有所进展。基于对2009年司法改革措施的系统梳理,报告力图从综合性改革、法院改革、检察改革、司法行政改革等方面对年度司法改革进行客观中立的总结、评判和反思。尽管司法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但迈向现代司法制度的趋势不可逆转。
恢复性司法程序之思考
论司法程序现代化的标准
论国际司法程序中的法庭之友制度
法国公诉替代程序研究——兼评“自然演进”型的司法改革观
司法改革四问
论中国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目标探析
司法改革三盼
刑事审前协商程序的司法控制
非诉程序与经济法司法化
俄罗斯司法改革述评
刑事再审程序改革检讨
正当程序视角下侦查讯问程序改革
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难题与突破——“司法改革与司法文明”理论研讨会综述
司法规律与检察改革
司法改革需要怎样的理论
关于司法改革的几点认识
刑事司法精神鉴定中的矛盾分析及程序应对
司法改革中可能的“异化”风险
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