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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土地的绝对面积一直在增长。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土地利用则为城镇化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承载空间,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了城镇土地利用。城镇土地综合利用的关键即如何通过建立一系列法律保障体系确保人们在国家宏观指引下,遵守土地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以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城市土地的效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文章对中国现有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于相关研究的不足,根据现有的理论分析,进而结合发达国家相关经验,针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法律规制的相应对策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目的是使人们普遍遵守符合社会整体利益需要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制制度,实现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制化、市场化及正规化。

  • 标签: 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法律保障
  • 简介:<正>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我国经济建设正在掀起高潮。“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已深入人心。但是,在法律这一上层建筑如何正确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问题上,尚存在一些模糊观念。近来关于在执法中以“经济原则”作为宽大为怀的指导原则的说法就值得讨论。有人认为,对某些在经济领域中犯有罪行的人,因为他们正在作出或者将要作出突出的贡献,或者他们有较高的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可以允许他们以功代罪,或戴罪立功,在处理上从

  • 标签: 打击经济犯罪 中国法律 经济领域 经济秩序 执法 犯罪行为
  • 简介:这是第二次来荣县,还记得上次来荣县的时候,档案馆的银杏树还刚吐出新绿,而这再到荣县这棵银杏树已是繁枝茂叶。这次来没有了第一次来荣县的忐忑与不安,更多的是期待,这是读研以来除了大江安以外待得最久的地方,在这里除了整理档案以外,就是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寻觅这里的美食,感受这里商铺大妈午饭后的广场舞,爱上这里的“米面”,放假能悠闲地逛一下最繁华的“西街”,尝试不同店里的豆花,这就是荣县,这就是我们在荣县的小日子。虽然在档案馆整理档案有点辛苦,但是我们一群人都是积极向上的法理人,能够苦中作乐,在荣县寻找自己的小乐子。因此我将介绍下在荣县的吃、玩、乐的生活小记。

  • 标签: 荣县 生活 小调 档案馆 风土人情 银杏树
  • 简介:欧文·费斯(OwenFiss)先生是耶鲁大学最资深的Sterling讲席教授,长期在耶鲁大学讲授程序法、法学理论和宪法。他著述颇丰,是美国法学论文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少数几个法学家之一。改革开放以后,费斯曾访问中国,帮助多名中国学生留学耶鲁大学法学院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本文基于作者于2011年3月1日在天普大学毕斯里法学院Arlin&NeysaAdams宪法学讲坛的演讲成稿。感谢费斯教授授权本刊请黄正东博士将其翻译成中文发表。

  • 标签: 耶鲁大学 世界 生活 法学理论 博士学位 论文被引
  • 简介:政府主导推进是中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质。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依赖行政权力规划的单一思路,在行政逻辑下被赋予了多重发展意象,同时在"家父主义"影响下行政权力不断扩张。政府主导模式下的城镇化容易导致政府行为失范、人口城镇化迟滞和农村治理秩序失衡等问题。构建"共建共享"型城镇化的法治进路,需要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根本目标,扩大公众参与,形成行政规划与民间自发的双向耦合机制,以程序为核心加强对政府权力及其行为的规制,坚持平等协商、理性对话的法治思维,以柔性沟通替代刚性压制。

  • 标签: 城镇化 法治 程序规制 人口城镇化 共建共享
  • 简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界定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存在着许多不同看法,矛盾的主要焦点;集中于当事人出资与投资的界限,国有单位扶持行为与投资行为的界限以及因财政,国资,税务部门对集体企业实行税前还贷等等政策而形成的企业财产归属权及假集体的产权问题几个方面.正确界定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对于确立我国现代工业企业制定,真正做到“产权清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集体所有财产不受侵犯。妥善处理涉及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的经济纠纷.准确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以为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定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正确划分“出资”与“投资”的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

  • 标签: 城镇集体企业 国有单位 法律关系 投资行为 产权 资产增值
  • 简介: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抑或行政合同的争论在理论界从未停止,实践中对于其性质的认定也各有不同。通过对比分析了西方及我国关于行政合同的基本特征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是行政合同。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双重身份,这就决定了其行为的民事和行政的两种性质,两者不可混淆。明确了此种区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结合实现合同价值以及合同基本理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民事合同。

  • 标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行政合同 民事合同
  • 简介:作家要形成对生活的意识需要几个基本条件:淡泊功利的感知心理、敏锐丰富的感受力、情感动力、抽象思维能力;而生活也必须适应作家的特点。只有两个方面的条件同时具备,主观化才能顺利完成。

  • 标签: 主观化 作家心理 生活适应 文学理论 思维能力 情感力
  • 简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担负着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中国式城镇化缺乏对失地农民的统一保障,被城镇化农民的命根完全系于开发商身上。农民与开发商在征地、拆迁中矛盾频发。需要借鉴域外先进经验,树立理性发展观,充分保障私人财产权,合理界定公共利益,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征地纠纷。国家要担负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

  • 标签: 城镇化 失地农民 财产权 公共利益
  • 简介:民法是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生活具有民众性、民间性、民生性、民族性、民俗性、民主性、伦理性和自然性,民事生活不尽是市场生活、不同于政治生活、不等于社会生活。民事生活的特性决定着民法典的属性,民法典是民事生活的典范。民法典要与民事生活齐头并进,在坚持人本、平等和自由等核心要素的同时,积极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

  • 标签: 民事生活 民法 民法典
  • 简介:德,国之基也.一个国家不讲德治,便无秩序、生机和希望.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素称礼义之邦.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思想,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文明有序的国家.这一治国战略思想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 标签: 道德建设 中国 公职人员 艰苦奋斗精神 作风建设
  • 简介:<正>居某,男,供销社干部.1938年娶妻夏氏,婚后四年无生育,居取得夏的同意,娶了二房李氏.婚后五年李生一女.夏、李长期相处无事,1950年婚姻法颁布施行后,司法部门亦未予干涉.1972年,居某退休填写供养证:供养人口,只填写夏与李所生之女居××,李的名字未予填入.居××因年已25岁,实际无需供养,居某所供养着的是夏与李二人.1981年居某病逝,夏、李早已年迈,丧失劳动能力.居某死后,夏凭"供养证",每月去供

  • 标签: 供销社 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劳动能力 司法部门 生活费
  • 简介:法学界在研究构成犯罪动机的诸种因素时,往往忽略了生活方式在犯罪动机构成中的作用。前苏联的犯罪学家们则对这一问題极为重视,并进行了系统而科学的研究。本文拟对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做一简要介绍,以飨读者。

  • 标签: 生活方式 犯罪动机 生活格调 行为动机 活动形式 重要因素
  • 简介:<正>包括法律规则与法制秩序在内的传统中国的人间秩序,是因应中国人的人生态度而来的外在措置,服务于这个族群的人世生活,并随其人生态度的因革而损益。这里所说的中国人的人生态度,是指中国人基于对于人性的基本预设和预期而抱持的人生价值与人生理想,对于合理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预期,乃至对于天人关系的理解等等关涉存在本身的终极意义的诸端。若从中国社会被迫卷入世界性的所谓“现代化”这一过程历史来看,近代百年中国移用西式法理与法制所导致的法律规则与中国固有的人间秩序不可避免的内在紧张,而形诸广泛、严重的所谓“有法不依”现象,造成中国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失范,可以说,症结即在于法律规则背后的“人生态度”的捍格。

  • 标签: 梁漱溟 人生态度 人间秩序 文化要义 法律规则 乡村建设理论
  • 简介:荣县属自贡市管辖,位于四川南部,辖21镇,面积1609平方公里,人口近70万。在地理位置上,其东邻自贡市,西接乐山市,南连宜宾市,北靠眉山市仁寿县、内江市威远县,地处长江上游、沱江、岷江水系之间的低山丘陵区,是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文化先进县和旅游大县。荣县还有别名,荣德县、荣州,使用的方言则是西南官话灌赤片仁富小片。同时,辛亥革命前夕,荣县还是第一个推翻清政府统治的县,为辛亥革命在全国起义拉开了序幕,现在,荣县首义广场还立“辛亥革命首义纪念碑”,并留“辛亥革命首义荣县军政府旧址”。

  • 标签: 荣县 辛亥革命前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生活 低山丘陵区 四川南部
  • 简介:桂维民秘书长说:听了关于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报告,感觉陕西在这方面还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视,应该放到社会建设的重点。现在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时期,而陕西人口老龄化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也是进入中等发达国家门槛之后,普遍遇到的未富先老的问题。

  • 标签: 老年人权益保障 老有所养 人口老龄化 生活 尊严 中等发达国家
  • 简介:<正>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廿五条,法定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那么,他在超过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后提起诉讼,是否可以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要求,而不提继承的诉讼请求呢?

  • 标签: 诉讼时效 继承法 遗产 被继承人 共有财产 法定继承人
  • 简介:《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合理界定。而界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除需要了解其外观特征外,尚应当考虑空间、时间、情感、经济与生活等几个方面的共同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因其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别的个体要素,从而合理确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应然范围。

  •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共同要素 个体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