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法法典化是一面旗帜,有利于激发壮志、整合资源,应立即提、天天提。并应在下定编纂民法典的决心之后充分认识到:法典编纂只是民法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就算当即推出法典,民法发展仍任重道远;而"箭搭弦上"的前法典阶段,也是民法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应认清民法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支持法律发现;以知识、理念、方法的创新,促进民族国家的统一、综合国力的继续提升;并力争上游,追随新丝路精神,沿"一带一路",以当代共同法的姿态扮演制度先锋。为此应以民法发展为持久战,推迟法律实证主义潮流的到来,继续保持开放心态和革新精神,极力提升民法的渗透力、整合力、说明力及纯度,营构民法"三重"体系,提振学说、判例的整体素养及其对现行法运行的影响力,导引法学实证主义的"民法河流"。直至法典随活法之河流,如浪花般自然地泛起。
简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出发,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执政,执政为民,关注民生,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等治国理政的新观点、新命题、新思想,特别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些战略思想体现在民主法治上,形成了人本法律观、和谐法治观、依法执政观、民生法治观、”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思想、观点,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法学理论上的升华,法治实践上的突破。给我们许多深刻启示:必须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结合起来,实现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有机统一;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立足国情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国际化同民族文化的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法律体系。
简介: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具有持久生命力。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