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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风险社会的重要表征是一种误读。风险社会的语境实质更适合在粮食安全的领域中展开。相对的以风险社会为基础的风险刑法并不适格应对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规范伴随着人类存在的历程已经提炼得十分完整,即避免食源性疾病。故“非必须”规则所认定的刑事违法成为已足,比风险刑法的违法认定更为合法、有效。

  • 标签: 风险社会 粮食安全 食品安全 刑事规制理由
  • 简介:“退一赔十”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惩罚赔偿责任的误读。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赔偿适用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产品责任,客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者具有故意。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具有故意之时,应对惩罚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应适时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进行修改,将赔偿数额修改为按补偿赔偿的倍数进行赔偿。

  • 标签: 产品责任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故意
  • 简介:从“三鹿奶粉”到“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一系列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出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餐饮消费的一系列过程中均有可能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作为政府,应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的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政府应承担因疏于管理造成的替代责任,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食品安全事故 政府责任 替代责任 赔偿责任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确立的惩罚赔偿制度过于原则,给法律适用带来一定困难。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没有规定专门的案由,导致目前立案案由差异较大的现状,应增加"食品安全责任纠纷"这一项新的案由,在食品惩罚赔偿金诉讼中应对消费者的"生活消费"这一概念作扩大解释,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范围,惩罚赔偿金的适用应满足特定的责任主体、存在主观过错及实施不法行为这三个要件,损害后果并非消费者要求支付惩罚赔偿金的构成要件,应在《食品安全法》中进一步完善食品惩罚赔偿制度。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民事责任 惩罚性赔偿
  • 简介:经过4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终于在2008年4月20H向全国人民公布并征求意见。纵观《征求意见稿》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四个新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重在源头的监管理念;充分体现了充分发挥消费者作川的制衡理念;充分体现了加大违法成本的法经济学理念。这四大立法理念不仅是食品安全立法理念的创新,也将对相关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
  • 简介:食品安全风险属性存在现实主义模式和建构主义模式之分。两类风险属性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议题之形成、食品安全标准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沟通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各个环节隐含着不同意义。作为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食品法律制度应当从整合两类风险属性模式优势之角度出发来设计,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理性/科学与民主/公平之间获得睁当的平衡。以此为基础,我国食品法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设计“超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机关”,建构以“辩证对话”为核心的分析和合作式监管程序,注重软法之治并倡导柔性监管措施以及建互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超级数据库。

  • 标签: 食品安全风险 建构主义模式 现实主义模式 食品安全法制
  • 简介: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严重影响民生,食品安全监管渎职行为是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有效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的社会管理,是检察机关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然而,食品安全监管者的渎职犯罪在刑法适用中却存在诸多困境。文章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就其成因,试从实体和程序机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规制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检察工作如何创新机制,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阐述。

  • 标签: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 适用困境 成因 刑事责任体系完善 机制构建
  • 简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舆论大多把焦点集中在对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上。因为,食品安全事故直接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毕竟,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大于一切的,所以,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然而,尽管《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十倍赔偿等来保�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人身 损害赔偿制度
  • 简介: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存在地点隐蔽不容易发现、食品原料采购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不经过任何检验程序、食品危害大等特点,文章主要阐述目前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对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监管现状、存在弊端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

  • 标签: 食品安全 无证无照 监管
  • 简介: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理念上存在着三大不足:对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不足;对食品标签的重要认识不足;对充分发挥消费者的制衡作用认识不足。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法》的震慑作用。因此,在充分论证《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不足的同时,提出解决不足之措施对于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尤为必要。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
  • 简介:食品安全关乎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制体系,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决定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糟糕的现实状况。因此,应当确定法律规制的重点领域以及优先考虑的方向,进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 法律思考
  • 简介: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威权监管模式失灵。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型也势在必行。合作治理模式主张信任、信息公开、全程参与和地位平等、责任共担,是一种新型的行政决策模式。将该模式引入食品安全领域,不仅符合世界食品安全监管的大趋势,而且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更具有可行和合法。而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合作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方面,应着重关注食品安全法律规则的问题导向、多维度的合作关系、责任共担体系、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

  • 标签: 食品安全 威权管制模式 合作治理模式
  • 简介: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所存在的问题与以下几个矛盾密不可分: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的矛盾、食品质量与食品价格的矛盾、生产分散化与监管分段化的矛盾、处罚问题厂商与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此,有必要实现监管型思维向治理型思维转变、部门独占型思维向合作共享型思维转变、被动救灾型思维向主动常态型思维转变、粗放模糊型思维向精确精准型思维转变。

  • 标签: 食品安全 问题 矛盾 思维转变
  • 简介:近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系列个案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立法部门,从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缺陷.借鉴日本和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经验,改革现存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主、社区检验机构为辅的二级检验体系.

  • 标签: 食品安全二级检验体系 苏丹红事件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国
  • 简介: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现象的泛滥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立法机构颁布《食品安全法》第55条从中予以规制。但其颁布实施迄今几年来,并未见到相关的实例,几乎成了一个摆设,可见其适用机制上存在诸多不足。本文通过对该条文所依据的法理以及缺陷的分析,力求在我国真正构建起一套完整而富有实效的广告代言人侵权民事责任机制,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 标签: 虚假广告 明星代言人 侵权责任
  • 简介:我国立法动物致害责任条款部分内容含义不明,易引起误解.从比较、逻辑角度分析研究,认为该条款表述应为: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或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过失造成的,且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相当注意",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 标签: 动物致害 责任主体 免责事由 居事侵害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此,学者提出广泛批评,认为对所有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唯独对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出特殊规定,不具有合理性和正当,缺少必要的理由。在2016年发生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件中,进一步暴露了这一规定的缺陷,即对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受害游客保护不周。值此修订《侵权责任法》为民法侵权责任编之际,应当对此进行修改,规定同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才能够与所有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则相一致,更好地保护游客和公众的人身安全

  • 标签: 民法侵权责任编 修订 动物园动物损害责任 归责原则 调整
  • 简介:“公法中”说滥觞于19世纪60年代,绵延至20世纪初,相继得到了洋务思想家、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和维新思想家的推磨和倡扬,经历了从萌芽到鼎盛再到衰退的演变历程。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第一,早在千余年前中国就已经产生国际法。洋务思想家和丁韪良分别探讨了中国古代国际法的实体基础和历史实践。第二,中国古代国际法具有普世价值。维新思想家进一步把孔子及《春秋》说成是近代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把“公法中”说推向极致。“公法中”说在晚清的出现与发展深受历史、现实、理论三重因素的共同制约与作用。作为近代一种会通中西公法文化的理论学说,“公法中”说有其独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存在由于方法错误和理论缺陷而导致的若干消极影响。

  • 标签: 晚清 国际法 中国古世公法 公法中源 公法外交
  • 简介:由不文法进为成文法,为一般法制发达之常轨。远稽古代,概属不文法,成文法渐次取而代之。十八世纪中叶以还,编纂法典之举盛行于各国,成文法益占优势,不文法退居于无足轻重之位置。即彼夙以不文法国自居,并为人所称许之英国,晚近亦有多数单行条例之制定。美国建国之初,固继承英法,而以不文法为常态。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源 成文法 十八世纪 单行条例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