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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侨民是一个国家拓展海外利益的重要资源和力量,强有力的侨民保护是既关系到国家形象更是国家主权意识和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本文在分析侨民保护的法理基础及客观需要的基础上提出作者的见解,并明确保护侨民权益与人身安全,是国家权利更是国家固有的责任与义务。

  • 标签: 侨民保护 法理基础 国家管辖权 权利与义务 特殊情势管辖权
  • 简介:专利权保护对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大意义。对专利权实施刑法保护,有其法理依据和现实依据,也是国际通行做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专利法作出了多次修正,但相应的刑事立法依旧没有改变。近年来,涉及专利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加,在司法实践层面带来了诸多困难。为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加强专利权的刑法保护。为此,建议采取结合型立法模式,加强相关立法,将罪名设置清晰化,明确专利侵权犯罪,以财产惩罚为主要刑罚。

  • 标签: 专利制度 专利权 假冒专利罪 专利侵权
  • 简介:2012年,安塞县环保局在延安市环保局和安塞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中心,以治污减排为重点,以创模、创卫和生态县创建为载体,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狠抓油区、城区和农村环境治理,

  • 标签: 环境保护局 安塞县 延安市 环境质量 陕西省 环保局
  • 简介:商标权在中国是最先受到刑法保护的知识产权,但修订后的刑法典对于商标权提供的刑法保护与TRIPS协议仍有较大差距。在中国已加入WTO后承担TRIPS协议项下义务的视角下,全面反思了中国商标权的刑法保护体系,检讨了现行刑事立法与TRIPS标准存在的四方面差距,并提出完善中国商标权刑法保护的若干建议。

  • 标签: 商标权 TRIPS协议 刑法保护
  • 简介:我国法中无拟制婚姻制度,几乎造成错误处理重婚案件中的诚信当事人的案例。拟制婚姻制度发源于罗马法,以保护有诚信当事人的无效婚姻中的子女为目的,该制度在中世纪被教会法按同样的目的重拾,经过世俗学者的加工,它发展为既保护无效婚姻中的诚信当事人,也保护他们的子女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之旁,有保护无效婚姻的无过失方的制度,但巴西和意大利的立法者逐渐认识到无过失与诚信的差异,都同时规定对无效婚姻中的诚信方和无过失方的保护。我国《婚姻法》既无对无效婚姻中诚信方的保护,也无对无过失方的保护,是为必须填补的法律漏洞。

  • 标签: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诚信当事人拟制的婚姻无过失当事人
  • 简介:一般认为,对待著作人格权的不同态度被认为是大陆法和普通法国家著作权法的重要区别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著作人格权保护与利用作品的商业自由之间存在冲突,这是质疑著作人格权保护的重要理由。通过对我国著作人格权立法和司法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其基本结论是:我国法上的著作人格权保护制度混合了大陆法和普通法的精髓,以协调作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不同利益。一方面,我国著作权法对作者的非财产利益给予了较强的保护;另一方面,在确实存在合法的商业利益之时,通过对著作人格权的限缩解释而确保商业自由。即,著作人格权保护的中国经验是,著作人格权既具有激励作者非经济动因的作用,也具有矫正作者弱势地位的经济激励作用;其负面效应的克服,系通过限制著作人格权的行使以协调商业自由利益。

  • 标签: 著作人格权 大陆法 普通法 中国经验
  • 简介:网络立法势在必行,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网络立法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公民个人权益角度讲,应当给网络世界“立规矩”,但政府规范网络秩序的冲动总是伴随着公民宪法权利损耗的担忧,一旦进入立法实践,适时的“度”将很难把握。在网络立法的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中,应当给政府管理网络的“边界”,防止公权力滥用和不能限制公民参与表达权。在网络立法的两难选择中应当遵循利益平衡和共同促进的原则。

  • 标签: 秩序 人权 网络立法
  • 简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担负着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中国式城镇化缺乏对失地农民的统一保障,被城镇化农民的命根完全系于开发商身上。农民与开发商在征地、拆迁中矛盾频发。需要借鉴域外先进经验,树立理性发展观,充分保障私人财产权,合理界定公共利益,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征地纠纷。国家要担负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

  • 标签: 城镇化 失地农民 财产权 公共利益
  • 简介:文化多样性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价值目标。但在贸易自由化浪潮中,文化多样性不断受到冲击。现行WTO法律体系无力在国际文化贸易中为文化多样性提供有效保护,《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由于自身缺陷也无法解决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多样性保护法律依据缺失的问题。文化权利作为文化多样性的授权规范与法律主张基础,可以为文化多样性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 标签: 文化多样性 文化权利 贸易自由化 WTO
  • 简介:为了保护女职工因特殊生理特点而在劳动中所产生的健康需求,新中国实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制度,女职工禁忌从事的一定范围的劳动是其中的重要组成。2012年在东南沿海某省的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受访企业能较好地执行相关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的实施效果良好,然而,也存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立法因用词专业而致非专业人员难懂、一线女工一怀孕就辞工回家、哺乳母亲不返工现象普遍等问题,令人深思。应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完善相关立法,政府、企业、工会等主体各尽其职,这样才能促进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落实。

  • 标签: 女职工 特殊保护 存在问题 完善对策
  • 简介: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但是看守所内被适用刑事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仍较多。由于在押未决未成年人的身份和年龄的特殊性,他们大都存在心理问题,看守所内又普遍存在"交叉感染"问题,在押未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以检察职能为视角,在分析在押未决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权利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建议引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并提出包括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在内的一系列措施

  • 标签: 在押未决未成年人 权益保护 恢复性司法 检察职能
  • 简介:近年来,子长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创佳绩"的工作思路.突出“全省上名次、全市争第一、全县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坚定信心。努力实现“三大工作新突破”。即:在清洁文明井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在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上实现新突破,

  • 标签: 环境保护局 子长县 良好环境 陕西省 农村生态建设 科学发展观
  • 简介:技术侦查措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已得到适用,但“可做不可说”,极具神秘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其增设为一种法定侦查行为,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制,这有利于防止其滥用而侵犯侦查相对人的基本人权。但许多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技术侦查 秘密侦查 实体限制 程序控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迄今已经历三次修订,目前第四次修订正在进展中。自201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来,各界围绕其展开激烈的讨论和争论。查处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赔偿额、引入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的确立,成为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加强侵权保护是立法的趋势,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是知识产权侵权保护最有力的方式体现。针对专利侵权保护有关修订内容进行正反两方面法理辩证剖析和研究,以期为专利工作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

  • 标签: 专利法 专利法修订 侵权行为 侵权保护 惩罚性赔偿制度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进行了特别授权,初步实现了法律保留原则,但在贯彻法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方面仍存在若干缺陷。此外,我国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尚欠缺相关的配套立法。欲推进技术侦查措施的法治化,还需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个人资料保护法和警察职权行使法。

  • 标签: 技术侦查措施 法律规制 刑事诉讼 法明确性原则 比例原则
  • 简介:我国自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算起,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已经走过了30个年头。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事业的巨大进步,推动着我国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良性发展。自实行村民自治以来,虽然赋予了广大村民实现“自治”的权利,但是在农村选举实践中,这一自治权利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发挥,反而在选民与候选人之间产生了“权钱交易”的现象,农村选举中出现了贿选。本文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现象的产生根源以及贿选现象的防范和遏制进行研究,以期对这种不正之风有所规制,从而保障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 标签: 村民自治 村委会选举 贿选
  • 简介:审前羁押替代措施在我国面临着适用不足而审前羁押率过高的窘境,国内对此的研究多停留在法律条文层面,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文章在技术层面上提出了以认识并控制其中的诉讼风险来提高审前羁押替代措施适用比例的观点,再通过梳理国内外的研究脉络和实践经验,主张至少应当从调查、评估与控制三个维度对审前羁押替代措施的诉讼风险展开研究,同时应注重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诉讼风险评估的客观性以及诉讼风险控制的全面性,建立以量化的诉讼风险指标为基础的决策参考体系。

  • 标签: 审前羁押 审前羁押替代措施 保释 诉讼风险
  • 简介:欧洲人权法院近年来对于一系列案件的裁决理由及其相关论证,反映出欧洲人权法院在持续性羁押措施运用方式上的最新立场。即对于被羁押人所实施的持续性羁押,随着具体案件中羁押期限的逐渐延长,司法机关"阐释具体案件中羁押事由的责任"应当日趋严格,并且在每一次做出延长羁押决定时,都必须说明新的事由才行。在刑事司法准则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之下,该立场反映了持续性羁押发展的整体趋势,对我国羁押制度的完善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立足我国的法律实践,反思与国际人权基准之间的脱节与落差,将持续性羁押制度纳入公正审判权的保障体系,是羁押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

  • 标签: 欧洲人权法 持续性羁押 公正审判权 权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