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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解雇行为具有形成效力,雇主的解雇决定送达劳动者即发生消灭劳动关系的后果。劳动关系的属性使得不当解雇的事后救济往往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的损失。建立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有条件限制解雇行为的形成效力是现代国家的普遍作法。我国现行法律不仅未在实体法中规定解雇争议期间劳动者的工作权,也未在程序法中设置相应的保全措施,使得劳动者在司法救济期间的相关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借鉴他国的立法经验,赋予部分劳动者在解雇争议处理期间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以及建立行为保全措施,构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

  • 标签: 解雇争议 临时保护 继续工作 行为保全
  • 简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失败原因浅析王志毅《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通过、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二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了...

  • 标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孙中山 袁世凯 南京临时政府 原因浅析 资产阶级革命派
  • 简介: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开发行的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披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 标签: 执法权 临时工 清理 行政执法人员 要约 国务院法制办
  • 简介:现实中,在“临时工”的使用上,呈现出“刚需”与“无关紧要”的矛盾综合体,“临时工”在参与执法时常被质疑,而且,在出现问题时,“临时工”屡屡被抛出当作“替罪羊”。

  • 标签: “临时工” “替罪羊” 综合体 执法
  • 简介:<正>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同时,始终坚持“给出路”,并根据整个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适时调整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政策。解放初期,政务院颁布了《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根据当时社会经济不发达、就业门路有限的实际状况,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多留少放”政策;60年代初期,我国政治、经济形势有了很大好转,同时考虑罪犯成份变化,将“多留少放”改为“四留四不留”;

  • 标签: 安置帮教 刑释解教人员 重要性 综合治理 劳动改造罪犯 重新犯罪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通过设立羁押必要审查制度来降低我国目前高居不下的审前羁押率,但关于羁押必要审查的具体工作机制,新《刑事诉讼法》和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均没有进行规定。文章从羁押必要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独特效用价值入手,分别从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对羁押必要审查机制进行阐述。在审查主体方面提出了将羁押必要的评估与审查分开,将依职权审查与依申请审查分开处理的解决路径,并提出了详细的羁押必要审查评估内容与标准体系,分别从启动程序、评估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等方面对羁押必要审查运行机制进行探讨,试图构建可行与统一较强的羁押必要审查工作机制。。

  • 标签: 羁押例外 审查主体 审查标准 运行机制
  • 简介:2004年7月19日,联邦德国最高法院在“虚假临时报告案”中作出了一个原则判决,即董事会成员原则上必须为虚假的临时报告承担个人赔偿责任。这一判决在德国有关董事责任案中具有“法官造法”作用,因为无论是在德国的《股份法》中,还是在德国的其他经济法中都没有规定董事会成员应该对虚假的临时报告承担直接的外部责任。

  • 标签: 联邦最高法院 董事责任 德国法 董事会成员 判例 联邦德国
  • 简介:随着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施行,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审查职能在审判阶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检察机关内部尚无明确统一的羁押必要审查工作机制,从而限制了羁押必要审查制度在审判阶段的适用。基于此,文章在对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平衡审查主体职能分工、明确审查标准、建立审查工作流程及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实现对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羁押必要审查工作机制的构建。

  • 标签: 审判阶段 羁押必要性 审查 构建
  • 简介:本文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对做好公安工作的积极效应和主观主义对公安工作消极效应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发挥公安干警的主观能动,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安控制的目的,促进队伍建设。而主观主义则会导致“先入为主”、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等消极效应,因此,在新时期的公安工作中必须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位民警的主观能动,力求减少或克服主观主义的消极影响。

  • 标签: 主观能动性 主观主义 公安工作 积极效应 消极效应
  • 简介:某市人民政府拟对一处城区进行改造,徐某等人因为对政府补偿金额不满意而拒不搬迁。2003年12月30日,该市人民政府责成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公安局对徐某居住的房子实施强制拆迁。2004年2月20日上午,在市建设局、公安局等执法人员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徐家父子三人不让国家机关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并以砖头、玻璃、碗、瓦片、日光灯管等物砸和用尿、

  • 标签: 执行公务 国家工作人员 合法性 行政裁决 市人民政府 强制拆迁
  • 简介:<正>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规章,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这些规章、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都是规范性文件,均具有普遍约束力。省级以下(不含乡)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的工作是一种抽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行政立法 法律法规 人民政府 地方行政 立法工作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曾经发生了一起并不复杂的盗窃案件,经侦查人员侦查,收集到的刑事证据有:1.被告人某甲供认于某日中午在25路电车上窃得小包一只,随即下车走进某公共厕所,取出1000元人民币后将空包丢弃在厕所中。后来,用该款与其女友某乙到某商店购买了两套高档衣服,用去800元。剩下的余款,就与其“小兄弟”某丙等吃喝化用一尽。(口供)

  • 标签: 刑事证据 电车 充分性 衣服 证据材料 被告人
  • 简介:指导意味着权威和一般;指导案例目前在我国其实是一种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它既具有形式合法,也具有实质合法。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它具有辅助,即效力上的说服和参考、功能上的从属性、效力位阶上的次级和产生方法的有限性。为了保证指导案例的指导,需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选择指导案例,注重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观点或对有关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对该观点或该方案的法律论证;应当采用“一元、二级、多层次”的案例制作、确定与选择体制,编辑出版新型的具有统一、普遍、系统和便利的指导案例汇编;应当鼓励、引导对指导案例的规范性使用。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 非正式法律渊源 形式合法性 实质合法性 说服性
  • 简介:正当概念是法哲学、政治哲学的总概念。在这一总概念之下,证成性与合法概念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价值。在西方思想史上,“证成性”强调法律或国家的道德上的优越,应理解为正当化的一种进路,是正当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与社会学意义上公众对法律或国家的认可、遵从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正当概念。从正当到合法是法哲学史上最具深刻意义的转变,“合法”概念应在狭义上使用,可视为正当的一种变体,正当与合法的对立统一是现代法律制度重要特征。尽管在现代社会正当通常表现为合法,但合法与正当概念不可混淆,更不可互相代替。正当概念完整的结构、独特的性质、不可替代的功能,使它有理由成为法哲学的核心概念。

  • 标签: 正当性 证成性 合法性
  • 简介:论法律的民族与世界周叶中,银新力队纯粹法学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关注的东西要少得多,即可以抛开民族语言、民族心理、风俗、习惯等因素,而单纯着眼于政治和经济的现实需要,或者甚至仅仅是立足于阶段的立法和司法的需要。可以说,纯粹法学研究就是以此为主要目的...

  • 标签: 民族国家 中国法律 民族文化心理 民族性与世界性 生产方式 罗马法
  • 简介:羁押必要审查制度的建立,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的中国特色。但就司法实践而言,其能否真正发挥程序效用,则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与否,而且还受外部条件的制约。本文从羁押必要审查在刑诉法修改前后的比较入手,在对其内在缺失和外在制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捕押分离羁押必要性法定职责法律监督
  • 简介:道德重树与禁娼工作张爱民,万自新当一些人尚在卖淫嫖娼是否有罪,是否有害的怪圈中躇踌、茫然、无所适从,还在挖空心思为其标榜的所谓需要论、有利论、安全论等论调作苍白的辨解时,卖淫嫖娼以其迅猛的发展势头,向人们亮出了黄色警告牌,其不可低估的危害也表现得淋漓...

  • 标签: 道德教育 禁娼工作 道德品质 预防和控制 道德伦理观念 社会丑恶现象
  • 简介:以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进人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与此相适应,民主与法制建设也进入了新阶段。在新阶段中,政法工作和法制建设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和取得共识的重大课题。为此,本刊特约发表两篇专论,一是余烈同志的《政法工作转变观念刍议》,一是江平同志的《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思考》。这两篇专论,都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和开阔的思路,针对政法界长期以来的思维惯性,前者提出了政法工作8个方面的观念转变问题;后者提出了使经济与法制同步发展的5个方面的基本理论观点与关系问题。实现这些观念的转变,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关系,必将促进我国政法工作和经济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出现新的局面。本刊特以这两篇文章作为新年开篇要论,呈献于读者面前,以供研究参考。

  • 标签: 转变观念 政法工作者 新阶段 新观念 改革开放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