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哲学是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积极开展法哲学的研究,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社会科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现代化建设,都有不可估量的意义。法哲学(thephilosophyoflaw)这一名词是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在其《法学教学的新方法》一书中最早提出并使用的。1797年,康德把论述自己法哲学观点的著作称为《法学的形而上学》.1798年,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胡果出版了名为《作为实在法、特别是私法的哲学的自然法教科书》一书,并沿用了法哲学一词。嗣后,黑格尔则明确地把自己的著作称作《法哲实原理》。1832年,英国分析学派代表人之一奥斯丁在其发表的《法理学和实在法哲学讲义》这本书里,也使用了这一名称。就这样,'法哲学'一词便风靡于世界。
简介:<正>一天,沛县公证处走进一位中年妇女甄某,向公证员申请办理一件房屋买卖公证。关于办理公证的理由,她说:丈夫因经济犯罪被依法判刑,因欠别人的债务甚多,讨债人经常登门要帐,自己不得安宁。因此想卖掉沛城汉街的商住房一套偿还债务。现买主已找好,并急于成交,请求公证处尽快为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审查了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后指出:该房的所有权属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丈夫虽被判刑,但不得剥夺他享有和处分财产的权利。妻子要想处分该房屋,必须征得丈夫的同意,否则不能公证。随后甄某又提出:她有两套房子,处分的是属她本人所有的一套,丈夫服刑的监狱在镇江,路途遥远,前往办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