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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个结果
  • 简介:司法解释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高”共同制定的《意见》,在权力来源、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依据方面存有缺陷和不足,变相越权取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意见》使用“犯罪分子”的称谓,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和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意见》对自动投案认定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刑法适用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引起了对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在自首条件认定标准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自首这一量刑情节方面的认定标准差距。

  • 标签: 司法解释 人权保障 无罪推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简介:犯罪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刑法》第13条规定的一般犯罪概念只能是“立法依据”而非“司法标准”。罪刑法定和废除类推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良好衔接,让《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同时失去了立法和司法的适用空间。而依据我国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分级和相应的违法处罚体系,“醉驾”是犯罪阶段的专用概念,属于严重违法,在这个层面上不可能存在一个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应当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㈠睛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之情形。

  • 标签: 醉驾入刑 犯罪概念 但书规定 立法学思考
  • 简介:各国社区矫正的模式多种多样。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也涌现了多种各具特色的地方模式。社区矫正“1+X”模式包含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经费来源等五个子模式,“1+X”模式具有机构精简、人员构成合理、经费节俭、运作经济、立法适势等特点。

  • 标签: 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 “1+X”模式 帮扶
  • 简介:Inthedemocraticandconstitutionalsystemthepowerofthewordofthelaworiginatesfrompeople'ssovereignty.Thelegalpaper,basedonademocraticmandate,mustbeclearlyunderstandablebytheaddressee.Whenthevirtuouscommunicativeprocessbreaksup,thedemocraticprocess,thatis,itssamefoundation,comestoanend.ThelegislativeItaliantextsaremainlyincomprehensibleandcontorted.Thebadqualityoflegislation,derivingfrommanysocialandculturalfactors,hasprovokedacrisisintherelationbetweeninstitutionsandcitizensandbadconsequencesontheefficiencyoftheadministrativeapparatusandtheeconomiclifeofthecountrv.Onthecontrary.

  • 标签:
  • 简介: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其成立要件是,行为人故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了机动车,但对其醉酒驾驶行为所引起的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仅仅存在过失。对故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故意引起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遂犯。在确定拘役的期限时,要以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基准,同时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节;在计算罚金的数额时,要以行为人的税后月收入为基准,同时考虑行为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而成立的危险驾驶罪,完全可能由于发生了严重的实害结果而转化为其它犯罪,或者由于行为人主观意思的质变而被其它犯罪所吸收,从而需要按照发生了转化或者吸收结果的重罪来处罚。

  • 标签: 醉酒驾驶 过失犯罪 规范目的 构成要件
  • 简介:在司法逻辑中,《刑法》第1条不仅仅涉及刑法的目的、根据,更是关于作为司法法的刑法是什么的宣示。它表露了刑法的规范之源、规范之构、规范之界、规范之用。对此,以司法逻辑予以理论建构,能够使刑法的概念不再是僵死的知识,而真正成为司法实践的观念基础和路径指针。

  • 标签: 司法逻辑 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规范
  • 简介:“指导案例1号”从“跳单”这一焦点问题切入居间实务,对于推动民法学研究面向生活,直面薄弱环节,具有典型意义。或因学说准备不足,本案处理结果仍停留于直观的价值判断,混淆了主题,回避了严密的论证,个案处理说服力不足,指导性价值也难以发挥。应探询“跳单”现象的深层法理,藉此检验直观层面衡量结果的正误,并在每一个论证环节,赋予伸缩弹性,测度本案的“指导性”作用。本文还在居间独家委托和多人居间报酬请求权方面,为居间法体系建构做好铺垫。

  • 标签: 指导案例1号 居间合同 跳单 报酬请求权
  • 简介:《欧洲共同体条约》第81条第1款是欧共体竞争法关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核心实体法规范。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形式上的法律关系与实质上的经济关系存在不一致性,因此,第81条第1款能否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行为就成为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以欧共体竞争法的实践为研究对象,对该问题展开较为深入的探讨。

  • 标签: 《欧洲共同体条约》第81条第1款母公司与子公司 单一经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