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单位具有区别于其工作人员的独立意志,但是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又具有间接性。由于在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本身就应当具有犯罪的主观心态,因此,我们不能将单位工作人员所有的罪过全部都直接转嫁为单位的罪过,但是单位罪过的形成、实现又离不开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犯罪意志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单位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位犯罪意志的独立性和双重性。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有两种形式:(1)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员决定;(2)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为了单位的利益作出决定。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就是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上升为单位意志,与单位工作人员的人身相分离,又传达、贯彻、演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得到单位工作人员的认同、服从的过程。由于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形式不同,因此其实现机制也有所区别。
简介:在我国大幅度减少死刑适用的新形势下,恰当处理死刑问题,全面反映立法意志、社会心态和司法公平正义,是对法院和法官一大考验。如果偏执一端,将会引发社会舆论质疑、不信任和监督而担险。在减少死刑适用的过程中,除在立法上努力减少死刑罪名之外,在司法中正确发挥自首和立功情节的调节作用,也是重要一环。要克服此其中的偏执或左右摇摆现象,公平正义地准确司法,使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性人权观念深入人心,重在引导公众树立法治生活信仰和情结。既预防人性衰退作恶犯罪,又逐步形成宽恕和改造死刑犯的社会心态和气氛,才有望攀上"废死"之高峰,为法治、人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