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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9年2月21日,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海金融法院发布“五年规划”,提出到2023年要建设成为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的世界一流金融法院。此时这家法院刚成立半年,谈到规划的岀台,该院院长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还处在‘初创阶段’,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担当,面向未来的胸怀、放眼全球的气魄,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谋划、推动金融法院的建设和发展。”

  • 标签: 金融法院 金融纠纷 上海 实践 五年规划 专门法院
  • 简介:金融服务创新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的质押担保,按物权法定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本不应具有物权效力,但却为司法裁判所尊重、认可。面对金融质押担保的创新发展,未来《民法典》物权编质权立法应予以积极应对:改采物权创设自由主义的同时,坚持物权公示原则为物债二分之结构性原则;"互联网+"时代应以登记作为质权公示方法,并设立统一的、数据化的动产(权利)质押担保登记制度,登记是质权效力的对抗要件;权利质权的实现方式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以拍卖、变卖、折价为限。

  • 标签: 金融服务创新 质权 物权法定 物权公示
  • 简介:案件管理发展进程和阶段演进,孕育着案件监管工作效能问题的考量,需要站在更高点,以自身价值推动和引导构建质量管理新模式。合格检察产品生产、案管转型升级、监管专业化推进对有效供给思考的正当性作出了回答。目标同向、改革纵深推进、职业积累为有效供给选择提供了深厚基础。案管工作高质量、科学化发展,有效供给及其体系的实现,依赖于案管路径的选择和支撑。

  • 标签: 有效供给 正当性 可行性
  • 简介:近当代海洋相关国际组织大量出现,对国际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国际组织密度的增加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组织之间的职能重合,如果海洋组织之间无法在重叠领域达成协同统一,职能重合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组织在职权重叠领域的行动冲突以及资源浪费。目前包括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内的国际组织已经积累了一些应对该问题的经验和办法,主要包括事前预防的充分讨论交流以及事后的积极解决,对其他组织未来应对该问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国际组织 职能重合 国际海底管理局
  • 简介:为了保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生态环境,在公海上设立海洋保护区被认为是有效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类国际法实践:一类是区域海洋组织设立管理的公海保护区;另一类是国际组织采用的划区管理工具。由于国际法框架内并未清晰地给定公海保护区的定义,导致国际社会就划区管理工具和海洋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充满争论。国际组织划区管理工具和区域海洋组织公海保护区之间存在耦合互动关系,通过采纳广义的划区管理工具定义,将公海保护区囊括于划区管理工具之内,可以深化这一耦合关系并促进二者之间的结合,从而达到公海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从符合中国的现实权益出发,广义的划区管理工具定义有利于强调国际组织并限制区域海洋组织在公海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权能,从而减少公海保护区国际法实践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

  • 标签: 划区管理工具 公海保护区 国际法实践 耦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