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在建国之初就建立了政教分离制度,在国家与宗教之间树立起一道分离之墙,以保障个人的信仰自由。然而,美国是一个有着信教传统的国家,宗教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政教分离制度成为了一个难题。最高法院所确立的"莱蒙准则"无疑为法院裁决政教分离案件提供了一个可供适用的标准,但无法一劳永逸地解决此问题。而莱蒙准则的适用困境,不仅让我们意识到处理政教分离案件的困难,也让我们对政教分离制度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自由主义理论有所反思,其固然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在适用中却有"彻底驱逐上帝"之危险,其固然解决了宗教干涉世俗政权的问题,却也导致了国家政权神圣性的丧失。
简介:1996年4月16日,荆沙市利昌公司派员持一份荆沙市工商银行某储蓄所300万元的定期存单到荆沙市中国银行某办事处,申请以此存款单作抵押贷款24O万元。该办事处对存单进行审查后,即向办理此笔存款的某储蓄所发出了冻结存款通知单,该储蓄所当即在通知单上加盖了印章,并将回单返还给办事处。17日,该办事处将此存单送荆州区公证处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公证,副主任、公证员张良志同志接过存单仔细审查,凭着自己几年来办证的经验,提出了两个疑点:一是此存款单是4月15日存的,既然有这么多钱存,为什么仅时隔两日就要贷款呢了二是此笔存款属单位资金,怎么能拿到储蓄所办定期存款呢?这里面一定有棵跷。张良志经与办事处负责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