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理论依据,《证券法》颁布以前,主要依据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法》颁布以后,已由《证券法》作为理解本罪的主要理论依据,并且《证券法》对有些问题作出了补充和修改;而现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修改,涉及期货犯罪内容的增加,期货方面的法规如最新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等也成为了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新的理论依据,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期货法规的规定重新研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有关问题。
简介:当全社会正进入信息时代,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商业秘密作为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信息武器”之一,有其特定的价值和功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极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信息能给商业秘密的持有者带来巨额利润,因而历来为市场竞争诸主体所重视;在现实经济领域中,一些不正当竞争着觊觎他人商业秘密,采取不法方式不择手段“算计”他人的商业秘密且据为已有并以之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偷窃:想步设法挖“秘密”为利益所驱,采取秘路线取的方式想方设法盗取他入属业秘囵,是不正当竞争者既“经济廉价”又“安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