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由作者在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所做的专题报告整理而成。公共职能的私有化目前是德国乃至欧洲经济行政法上的一个重要主题。作者从介绍私有化的定义和目标出发,揭示了目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状况下公共职能所面临的私有化的国际压力,从而引申出私有化的界限问题。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权利从国家手中转到私人手中,国家的职能是否会因此受到很大的削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哪些公共职能可以被私有化是私有化界限问题的首要问题。在确定了哪些公共职能可以被私有化之后,对这些职能在什么程度上进行私有化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作者在行文中着力从私有化的实体性界限方面,即基本权利、社会国家原则和法治国家原则三个方面对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简介:目次一、两种对立性解读及存在的问题(一)一个已经死亡的条款(二)一种分享根本法荣光的规定(三)本文的研究方法与思路二、规范内涵与立法目的(一)规范内涵(二)立法目的三、宪法界限及效力表现形式(一)宪法界限(二)效力表现形式四、结语:限缩解释的必要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渐成熟以及公民的权利意识沛然兴起的历史情境下,如果有谁还讨论阶级斗争问题,那就极容易被斥责为严重地背离时代潮流了。然而,作为一个法学者,且不论其政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