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实现重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是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类型。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真诚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政府推进、人才保障、社会协同、民众参与;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观念引领和实践驱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基本法治实践活动,乃是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发展的动力和基础;需要多元主体的通力协同、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必要的实践载体和有效的实施方式;需要认真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获得丰厚的发展资源、才能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简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已经得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框架下,由于宪法不可诉以及行政抽象行为不可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国内法院不能获得完全的司法救济。“大调解”将多种调解方式进行有效的整合,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司法机构在法律局限和资源不足方面的缺陷。将“大调解”适用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司法保障的过程中,法院应当确定优先履行核心义务,发挥灵活的能动司法作用,推动立法完善来增强司法救济。
简介:由于条约实施机制存在缺陷,《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社会权在国际层面一直得不到有效救济。这一状况对国际人权保护的连贯性和整体性产生了长久的负面影响。200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在缔约国报告程序之外,议定书还确立了个人来文程序、国家来文程序、调查程序三位一体的准司法性权利救济程序。这将会大大加强对个人社会权的国际保护,结束社会权与公民权国际保护不平衡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国际人权法体系,从而推动国际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简介: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需要和文化权利三位一体、互相影响。根据全省问卷调查和访谈数据,对陕西新生代农民工在文化生活消费形式等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特点,在精神慰藉和情感交流、参加文体娱乐和接受教育培训等精神文化需要方面的诉求,特别是在政府等履行义务、民生问题等文化权利实现方面的困境,进行实证研究。以此为基础,考察国家政策和制度、家庭亲友、自发组织和宗教组织、单位、社团和公益性文化组织、社区等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要和文化权利的社会支持网络。并且从政府的支持和制度保障、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推动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我们要更好地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万众一心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就必须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监狱工作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有赖于监狱文化的发展、提升和超越。本文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文化作些粗浅的探讨。
简介:<正>在一个特定的国家形态中,其社会结构、政治背景、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决定其法的价值取向。就中国古代社会而言,传统社会中如何认识犯罪现象以及如何处置犯罪行为受到上述背景的深刻影响。在中国古代,断罪和理狱、问刑和讯囚具有密切相关性,在某种意义上讲甚至具有同一性。因此,除了一些纯粹的政治性犯罪之外,按照传统法律的精神意蕴,小民往往是出于无知而误犯刑宪,因而有司百官治政理民的首务乃是教导民众。这一价值取向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行刑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断绝犯罪人与其生活环境的联系,在惩罚其罪行的同时更羞辱其心、警示他人,并用一种伦理亲情将其悔罪之心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