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是国际实践发展的产物,其作为一种兼具政治与法律色彩的临时性安排,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处理和跨界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合作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双边划界协议中的专门性规定,构成了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国际社会共同开发的实践各具特点,针对南中国海这片争议海域,环南中国海国家应充分发挥共同开发机制的积极作用,结合南中国海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共同开发油气资源的争端解决机制,并充分注意到"第三国"的权利问题,在加强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以期缓解乃至消除环南中国海国家间的海洋划界争端。维护国际海域的和平、安全与良好秩序。
简介:<正>目次一、系统论与经济法诉讼二、经济法诉讼的实体法支持三、法院和检察院(官)四、经济法诉讼中的压力集团五、经济法诉讼的其他支持因素六、小结经济法诉讼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经济法实体法、经济法诉讼程序法、审理机构、起诉人、支持起诉制度、影响纠纷处理的社会因素等多个方面的配合、支持与协调。本文对除程序法外的影响经济法诉讼的各因素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一、系统论与经济法诉讼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按照一定的规律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所谓支持系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支持事务或问题解决的一切因素的有机整体;狭义是管理学上专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为管理者提供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