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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建国以后,国内外人士给毛泽东赠送了不计其数的礼品。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现在保存着两份礼品清单。一份清单上记载着巴基斯坦总统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送给毛泽东5箱橘子共90斤,中南海供应科从外交部礼宾司取回,登记时间为1972年2月5日;另一份清单登记了1958年至1959年中外人士送给毛泽东的部分礼品,抄自中央秘书室,上面有汪东兴的签字和批示:“请张仙朋同志阅查。”

  • 标签: 礼品 赠送 登记 国内外 中南海 签字
  • 简介:毛泽东的死刑思想高格关于刑罚的论述,是毛泽东刑法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关于死刑的论述又是毛泽东关于刑罚论述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刑法学史上,对于死刑制度存废与适用范围大小问题,存在着各种争议。在我国尚未公开产生死刑存废之争,但在理论界与实务界是存在...

  • 标签: 毛泽东 判处死刑 适用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 国家利益 革命分子
  • 简介:  2006年8月9日上午,在主题为"我爱读书,我爱生活"的2006上海书展的签售现场,美丽的她以一身朴素清爽的蓝衬衣和白色西服外套,出现在汹涌的人群面前.着实让人吃了一惊--她长得与她外公实在太像了,尤其是那双眼睛,深深的双眼皮,温和的神色,简直是一模一样,甚至下巴上也有一颗明显的痣.那特有的微笑也酷似外祖父."好像位置不一样,他的在那边,我的在这边."她比划着说.……

  • 标签: 外公毛泽东 毛泽东红色 红色梦
  • 简介:如何实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任务,稳定、高速、健康地发展我国经济,打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攻坚战”,取决于对客观实际和特点的透彻了解和准确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讲,正确认识国情乃是成功地完成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起点。毛泽东同志在对中国国情分析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国情问题的一系列看法和观点,即国情观。它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产。在民主革命

  • 标签: 机制转换 市场经济体制 农村包围城市 《论十大关系》 中国革命胜利 农业为基础
  • 简介:毛泽东早年酷爱读书,当他成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之后。从祖国古代文化遗产里批判继承了其中的精华,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实践论》中就充分反映出“知”和“行”的传统哲学思想。《实践论》的副标题是:“论认识不咳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两者的关系是我国哲学史中长期争论的问题,但都没有找到科学的回答。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深刻地论证了知和行的辩证关系后,最后的科学结论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

  • 标签: 批判继承 《实践论》 古代文化遗产 辩证关系 革命战争时期 行先知后
  • 简介:本文通过对毛泽东与邓小平两者唯物史观的一些主要之点进行比较,意在阐明二者的同和异,建立与继承、发展的关系。

  • 标签: 唯物史观 建立 继承 发展
  • 简介: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进行积极艰苦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建国以后,他又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气概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留下了宝贵的经验。(一)立志改革,不断革命是毛泽东同志的一贯思想。早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

  • 标签: 社会主义改革 中国特色 内地工业 沿海工业 马克思主义史 经济发展极
  • 简介:这篇文章提供了一个关于法经济学分析如何通过增加对真实人类行为的关注而提高的广阔视野。这篇文章的目的是通过引入一种更准确地理解了人类行为及其原因的选择观,提出法经济学分析的一个新方法。行为经济与传统模型比起来,似乎更能预测和解释那些协商失败而交由仲裁者终结的谈判。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指出有限理性,尤其是禀赋效应,对传统的法经济主张提出了质疑。作者用行为经济解释法律内容的机制是简易、传统的,是对先前许多关于事后偏见研究的直接推测。事后偏见在侵权法制度中似乎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即使唤起法官对它的注意,法官(更不用说陪审员)可能也难于承认或者解决事后偏见。

  • 标签: 法和经济学 行为学方法 “启发式”
  • 简介:法律是一种以语言形诸于外的社会现象。无论是书面的法条和法律文件,抑或口头的法庭对话,大抵都是以语言为媒介。而语言本身又是一种人类社会的现象,其背后所表征的意义,是有一定文化专属性的。作为语言旗下两个学门的语意和语用,前者所研究的是语言里作为语法单位的字词的意义,而后者则以研究语法单位在特定语境下所可能产生的用途为职志。目前,尽管法学的发展盛况空前、突飞猛进,但分析一下便可知,法律语言这个领域的发展,相对是比较徽弱的。虽然近来情况略有改善,但迄今对法律语言的研究,似乎大致上仍停留在针对“静态”的法律语言(即书面的文件)的“静态”(也就是句法和构词上的)分析。其实,语言本应有三种功能:信息提供、表达与指引。法律语言的学理研究,若不能更加广阔和全面,那只有让法律永远落在时代之后,同时也就无法期待作为社会方言的一种的法律语言,能真正发挥语言上述的三种功能;连带地,我国法制也难有大进步。笔者有鉴于此,乃决心本着对法律语言这个跨领战学科的兴趣,企图打破历来的作法,改从语义学以及语用的视角切入法律语言,尤其是至今学界著墨不甚多的行动中、进行中的法庭上的语言。最后,并且针对法律语言在社会语言学上的意义,稍作涉猎,俾便提供给读者一个崭新而全面的法律语言视野,进而期望能给所有的法律人,当其面对教科书、法律文件或案例时,提出个人些许语义学上和语用学上的意见和灵感。

  • 标签: 法律语言学 语意学分析 语用学分析 现状检讨 法条 法律文件
  • 简介:肖剑鸣著中国检察版32开300千字437页平装估价:18.00元1996年1月出版ISBN7—80086—334—4/D·335在对我国犯罪研究现状和西方犯罪史上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流派进行比较的基础上,选取当今世界犯罪学界普遍关注的若干现实课题,综合地运用中西方犯罪

  • 标签: 犯罪学研究 研究现状 当今世界 中西方 代表性 检察
  • 简介: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大力提高改造罪犯的质量,上海市有关劳改单位在总结历年来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和分教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分类改造的新观念,开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得到中央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已决定将劳改工作改革创新的这一成果,纳入劳改法学专业课的系列之中,并成立以党委书记、第一副校长潘国和担任主编,劳改法学系主任、副教授舒鸿康担任副

  • 标签: 舒鸿 法学系 改革创新 副校长 教材编写 实施方案
  • 简介:犯罪是最古老的社会现象之一,由于它的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很早就引起了人们对它的研究,而研究犯罪的终极目的是"因为有犯罪,并且为了没有犯罪"①,即从社会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据原南斯拉夫犯罪学家帕施奇给犯罪下过的定义"犯罪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而把犯罪作为社会现象进行思辩和实证研究的科学"②,这在犯罪与刑法学界不存在争议,也是共识.

  • 标签: 犯罪学 大陆法系 犯罪研究 犯罪原因 刑法学
  • 简介:本文试从解释视角,考察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问题。通过这一考察,笔者试图证明,传统解释与法律解释理论由于未能准确把握法律解释的实质,在实践领域必然遇到各种困难。司法过程中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事实的解释,都包含着现代解释的“前见”、“问答逻辑”等特征,判例与判例法中则包含着更为复杂的解释问题。当代中国法律实践必须及时更新法律解释观,才能实现法律制度的有效率创新和法律活动的民主化、科学化。

  • 标签: 解释学 法律解释 法律制度 解释对象 解释目标 解释方法
  • 简介:文化翻译是一门正在形成的新型交叉学科,虽然对文化翻译的研究方兴未艾,而其理论体系的完善构建则须假以时日。一、基于人们对语言、文化与翻译之间关系的认识,翻译领域理论突破的强烈需求,以及近年来人们对文化和翻译的专题研究,可以认为文化翻译的建立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二、目前文化翻译研究领域面临的五个方面的问题;三、在综合了文化翻译的研究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化翻译构建的看法。

  • 标签: 文化翻译学 文化 语言 构建
  • 简介:<正>埃德蒙斯·霍贝尔(E·AdamsonHoebel1906~)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法人类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他于193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哲学博士之后,曾先后任犹他大学人类教授兼系主任、密执安大学人类教授、美国民族学会会长和美国人类协会主席等职。现为明尼苏达大学明尼阿波利斯分校人类学系名誉教授。他著述甚丰,主要有

  • 标签: 贝尔 文明社会 法律规则 原始社会 原始人 法人类学
  • 简介:侦查主体与侦查客体关系问题是侦查的基本问题。这一问题存在的依据在于:侦查主体与侦查客体关系问题贯穿侦查发展过程的始终,标志着侦查的研完对象和侦查学理论的特殊性质,表现着侦查学理论的特有认识方式和侦查活动一般规律的问题;侦查的基本问题被侦查活动历史所证明;侦查主体与侦查客体利益矛盾和冲突是构成侦查基本问题的根本原因;侦查主体与侦查客体关系问题的解决,决定侦查活动其他问题的解决。

  • 标签: 侦查学 侦查主体 侦查客体 基本问题
  • 简介: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坐在一起,有人提问:5名海盗抢得100枚钻石,每一枚钻石都价值连城。海盗们为瓜分钻石发生了矛盾。经过反复争吵,最后达成协议:以抽签方式决定一个制定并执行规则的人,但规则至少有3人同意才能执行,否则,就把制定规则的人杀掉。如果你是制定规则的人,你会怎样获得至少两人的支持呢?

  • 标签: 法学 经济学 法治目的 法治经济
  • 简介:一、法学的提问方式与诠释学法学提问方式不仅预先地设定了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大致确定解决问题的路径,甚至,最终获得的答案,也是沿着最初的提问方式一路走下来的必然结果.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提问方式,就会生长出什么样的法学理论形态.一种特定的法学思潮、一个独特的法学流派,无论多么纷繁复杂,往前追溯,都可以找到一个理论原点或逻辑起点,这个原点或起点,就是一种法学理论思潮或流派所独有的提问方式.是提问方式的变迁引起了法学理论的变迁.

  • 标签: 法学理论 法哲学 法学流派 法律 特定 设定